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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 the story - [小玩意]
2009-09-22
请原谅漫长的时间线,很多时候都在静观其变,事情不发展到一个阶段实在没法写下去。
这一切都源于我和他的那次交谈,发生在song club,东大桥世贸天阶,有兴趣的同学们欢迎去围观。
不知道再过一个秋天或者春天,或者世界上任何一个季节,这个故事还会不会有新的进展,世事难料。但是至少到现在,我认为是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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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7 22:02:07 - [小玩意]
2009-03-27
巴西,和这里是相反的季节,颠倒的白天黑夜,我不知道那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他说去了南美洲大陆的最南端,背着20公斤的背包徒步旅行。走到陆地的尽头是一片奇异的森林,去南极的船都在那里出发。森林的深处蚊子铺天盖地,如果没有防护装备,人会一瞬间被咬得失血而死。但是那里的景色啊,他在msn上缓缓地打字,他说,美得让人想哭。
父母无论如何也想不透他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遥远的地方。启程那天的机场,经过无数次怀疑、争论、伤心、难过的两个年过半百的人已经被各种情绪洗涤得千疮百孔。父亲强打精神说,已经开放对南美旅游了,我和你妈去看你,还要看贝利、罗纳尔多,哈哈哈……而母亲一直站的远远的,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他拖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没有和他们拥抱一下,只是点了点头就往海关走去了。
她。
初到异乡的夜里,在狭小的宿舍床上,他屏住呼吸——似乎这样可以像赶走空气一样从脑子里赶走她。她走了,但是他仍然记得那条白裙子,又不太白,裙摆有点支支楞楞的,像巨大的降落伞,他就这样一路下降到底,降到永远不能自拔,一直到感情的深渊里。
南半球并无异样,中央教学楼上那座大钟嵌在浅绿色的墙面上,懒散的下午时分,绿墙热得要融化掉,钟上的指针形成了一只眯缝着的眼睛,远远观察着站在楼前广场上的他。
他在资料室查到了她的学籍证明,在历届毕业照片里看到了她的脸挤在一群带学士帽的毕业生中间,那么显眼,他甚至和她当时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成了好友。那是个邋遢的老头,在那间邋遢的办公室里,桌子上有一圈一圈咖啡杯的痕迹,书堆得好像随时要塌下来,他在那里又听到了她的消息。
老头子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他教过的另一个中国学生。那是个安静的女孩,眼神悠远而宁静,在他的课上她经常那么注视着前方的讲台,但没在看讲课的人,她的目光从讲师的头上穿过去了。她是个独特的女孩,一个天使。他听到这一番形容,是他第二次来办公室闲聊,他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想从别人嘴里知道关于她的什么,但他又为什么费尽周折来到这里。总之,当关于她的事情从那张牙齿稀疏的嘴里不经意地掉出来的时候,他紧张得颤抖了。
他尚未熟练的葡萄牙语成了障碍,老头梦呓似的嘟囔出一串词语,是关于她,但那一刻他竟然又什么都听不懂了。他满头都是汗,老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站起来走到窗边,指着一个方向说,她家的橡胶园就往这里一直下去就到了,也许我们哪天可以过去看看。
他们是坐着一架小飞机去的,降落的时候下面根本没有机场,而是一片很茂密的草地。老头和驾驶员说说笑笑,落地的一瞬间有失速的感觉,在草地上着陆又弹了起来。他紧紧抓住了座椅扶手,闭上了眼睛。
是1月末的一个周六下午,在中国应该是喜气洋洋置办年货的时候,他却独自一人在巴西盛夏的艳阳下,搭乘一架运货的小飞机,穿着件蓝色的麻衬衫,白色裤子,习惯了当地人一样疏于刮胡子,晒得黝黑。经历了几分钟的颠簸后,飞机开始平稳滑行,他睁开眼睛从舷窗的玻璃上看自己陌生的样子,也觉得匪夷所思。
一片一望无际的田野,上面生长的作物大概就是橡胶树了,他从来没见过。叶子绿油油的,树干上有斑驳的痕迹,有点像北京最常见的桦树。她家是一栋像城堡一样的白色大房子,就在橡胶园的尽头。她的祖父60年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再也没回去。
接待他们俩的是她的姑姑,有个很本土化的名字,高胖身材,卷发,画着很浓重的眼线,已经看不太出来是中国人了,颤颤巍巍跑过来很热情地和他们拥抱,贴面颊,清清楚楚地对他说了一句普通话:你好吗?
一瞬间他像被电流击中似的,那个相同频率的嗓音,就在他记忆的最深处,被这一句普通的问候牵动了出来,他愣愣地不知所措。进到屋里,女佣端上了酒和点心。午后的风从宽大的拱形门里吹进来,天色是浅浅的蓝。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怔怔的样子归于没见过世面的留学生的典型表现,所以也没有费心伪装,只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听着别人的对话。
她的家是一个成功的移民家庭,在巴西积累了财富,她的父亲是兄弟姐妹中的异数,年轻的时候定要回到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去,大概是受了南美那么多共产主义领导者的影响。家人都以为不出一年半载这个败家子就会灰溜溜地回来,没想到,她的父亲竟然迅速娶妻生女,并在80年代末在海南圈了一片地,做起了房地产生意。她15岁的时候,父亲的事业正是如日中天,母亲却生病去世了,她一个人脖子上挂了块无人陪伴儿童的牌子,回到了这块父亲出生长大的土地,读完了高中和大学。
她和父亲有隔阂,和巴西的家人也有隔阂,她的人生好像被劈成了两半,不知道该属于哪里。她说着一口从母亲那里继承的漂亮京片子,却写不好中国字。大学毕业后,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她离开了这栋白色大房子,不告而别,拖着一只箱子回到了北京。人人都只以为她是个考不上国内大学混去巴西上学的家境优良的女孩子,她也没利用任何父亲的关系,在一家大公司里从销售助理做起,慢慢地时间就过去了。
这一两年来,父亲一直在放低姿态,主动接近她,她27岁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辆玛莎拉蒂、五年的全险和一张金额不详的中石化加油卡,她终于经不住了,开始接受这一切。
在她28岁生日前夕,父亲的公司给了她一个管理层的职位,她辞了职,专心进去做事了。从此以后,生活又进入了另一个篇章,她变成了那些永远在夜航飞机的商务舱里打开笔记本看各种报表的,戴黑框眼镜只喝矿泉水的女人。她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暑期旅行里也经常会看见这样的女人,她曾经取笑过她们,那时她的生活是多么丰富多彩,大把青春岁月,很多男朋友,很多未知。戴着那顶宽边草帽,踢踢拖拖的大裙摆,那仿佛是不久之前的事,又像已经过了一百年。现在一切都变得很现实、很忙碌,她不再回巴西了,美国和加拿大是她拓展市场的主要目的地,比起那个天长地久的24小时旅程,那些飞往北美的航班都很短暂。飞机起飞后,她似乎能听到时间的声音在机舱外面像流星一样划过,她知道她会一直这样下去,一直到老。
里约热内卢的春天又到了,第二个学期结束后,他将以交换生的身份离开这里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大学,他想毕业后去西班牙继续上学或者工作——葡语和西语像天津话和北京话一样接近,而且西班牙的大学比葡萄牙和巴西都好的多。橡胶园已经成了他经常会去的地方,在熟识了她的姑姑之后,他还认识了住在那幢房子里的其他人,她的姑父、叔叔、表弟和两个表姐,还有她家的佣人、雇工,以及一只名叫维拉的狗。维拉已经很老了,每天趴在门口除了睡觉、流口水,就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
他觉得是时候该走了。
临行前,几个要好的同学给他开了个欢送Party,一直闹到很晚。天色已经渐渐发亮,他独自回到宿舍里整理行囊,在装厚衣服的抽屉最深处竟然找到一本破旧的《笑傲江湖》下册。他坐在一堆凌乱的行李里,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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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个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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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8日晚9点43分,当那首歌在工体响起的时候,我看着他拨通了手机,然后举得高高的对准遥远的舞台。旁边几个少男少女也纷纷举起了自己的手机,一片五颜六色的屏幕亮着,闪。
原来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么一个人。
在散场的人群里,他走在我前面没有说一句话。广播里的女中音播放着“请同志们有序离场”之类80年代的话,很多人都笑了,一地的可乐纸杯和爆米花的残骸。在29号凌晨三点的电话里他说,天亮了我就去巴西。
和她走的时候的航班一样,清晨离开,经停马德里,空中飞行时间超过个24小时。我尚未完全清醒,在盘算着整夜不关手机这个习惯要不要改。24个小时,在飞机上。如果不崩溃的话,或许在狭小的机舱里思想会产生什么质的变化。看来他早就计划好了,看演唱会是他向自己做的告别。
这个金牛座男人。他没有等到她,从此断了联系,她没有再出现在公司里。突然有一天她们部门的人说她早已办好离职手续,工作都交代得妥妥当当,只是事先没有公开。所有人都表现得很镇定,只有他心里像发了狂,好像他们都早知道,都保守着这个秘密,只有他,那天晚上,只有他以为她去休假了。
这是一个阴谋,很多睡不着的夜里他翻来覆去地想。他在航空公司查到了她的回程航班,她回来了,或许她又走了,又或许她根本没有回来。至于什么傍大款的传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像另一个传言,渐渐变得面目全非。有人说她家里有军方背景,资产都在海外,他们说她出生在北长街上的那个显赫的大院。真八卦啊他想,他憎恨那些道貌岸然的同事,戴着精心挑选的领带,黑框眼镜,无框眼镜,口沫横飞地议论那个已经消失的女人。他甚至有点报复的快乐,她消失了,他们永远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包括他自己。
他就这样从别人的嘴里听到关于她的事,只字片语,细枝末节,慢慢地拼出了她的骨骼、经络、血肉。她留在他心里。他开始学葡萄牙语,深夜里google earth那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给她曾经读过的那所大学一封又一封地发文法不对的申请信。10个月以后,他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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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把这里所有的饮料都点了一遍,去了三趟洗手间。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抽了大约十二根烟,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看上去有点憔悴,穿一件很旧的灰色T恤和运动裤,但是从气色和精神状态来看我打赌他半年年没进过健身房。
他发现我在走神,猛一下攥住我的手腕,那天正好带了串水晶手链,生疼。他盯着我的眼睛,说:你不想知道后来我怎么办了吗?
我赶紧把手抽回来放到桌子下面揉着,说:钥匙肯定是放不回去了。你只能破釜沉舟,面对她,说出你的想法,同时也有最后一点儿幻想,希望她和你不只是一夜情。
他笑了,从牙齿缝里吐出一口烟。他说:我自打一开始认识你的时候,有人就跟我说你跟其他女孩儿不一样,什么话到了你耳朵里就跟掉进大海里似的,你会一直琢磨,但是从来不说。这件事儿我在心里憋了很久,我心里特难受,但我找不到人说。我天天在家里冥思苦想,突然想到了你,虽然我们以前不是特别熟,你以前可能不知道我是这么一个人……其实我不是这样的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的。
我看着他。他是前同事的朋友,是在一个很喧闹的环境里互相引见认识的,之后各种场合里又见过几次,没什么深刻印象了,但是距上次见面大约是一年前,他的确不是现在这德行。以前我对他的了解也就是一典型北京80后小青年,各方面都不错,因为太不错了以至于有点胸无大志吃饱了混天黑的样儿。但是现在坐在我对面这个男人似乎深陷在某种情绪里,不能自拔。
其实我对他口中的那个任盈盈并无太多兴趣,这本来就是个藏龙卧虎的城市,当然也盛产狐狸精。即使开着玛莎装低调装白领也不过是个有追求的二奶而已,在恩主儿的面前,我不信她还是一副这么清高的样儿,那倒成小龙女了。
他后来才知道她大学是在巴西一所天主教学校上的,葡萄牙语说的特棒。她提起过里约热内卢山上的基督像,在任何时间和角度都能看到那座雕像站在山上,伸出双臂,微微低着头俯看他的子民。她说,只要看到基督像心里就很安全,耶稣庇护着城市里的每个人。里约一年四季都有很热烈的太阳,也有倾盆大雨和台风,那里结出的瓜果有这里的三倍大,一顿饭吃一个西红柿就吃饱了,在蓝天白云下有很多不知名的花,还有很大的蜜蜂和蝴蝶。小时候在格林童话读到的牛奶和蜂蜜的故乡原来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他听得有些神往了。
我忍不住说,这一段儿肯定不是你俩419那晚上说的吧,看来她回来以后你们又在一起了,有戏啊。
他掐灭了第十三根烟头,眼皮也没抬地说,什么戏?我和她连台子都没搭起来。
我想也是,人家有大款傍着能跟你走么,顶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他点燃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烟,说: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大家都这么觉得,包括我。我从航空公司查出了她回程的航班,就到机场去等她,那天我简直像疯了似的,不管她和谁在一起,我就是要见她,跟她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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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耳朵过滤掉的流言,突然变得栩栩如生起来。男同事A曾说经在一辆银色跑车里看到了她(现在他可以确认这是真的了!),而女同事们经常议论她价值不菲但看上去平平无奇的衣服和鞋。他们越来越有把握地推测,她是有钱人的二奶。
他不愿意信这些,如果是真的,为什么她要努力地工作?而每天上班下班,只看到她一个人出出进进,一往无前的样子。他承认她与众不同,甚至很神秘,很少与同事为伍,但聚会的场合她也会礼貌地出现,即使是一个冷冷的旁观者。
早晨七点三十七分,他终于把她的车停在机场高速边上,摇开车窗点燃一支烟。高速路变得很长,他觉得怎么都开不到头了。
两小时以后,他把车停进了她的车位,小区保安木着脸从值班室看了他一眼,就打开了铁闸。他很想从保安那里打听到一些事,但最后还是没开口。这是个很普通的九十年代建成的小区,有几幢楼,一个花园和一排健身器械以及无数狗,他努力回想她家里的陈设,白的床,黑的实木柜子,橘黄灯光的卫生间……想到这里他的心又抽紧了,他想起昨天晚上没能看见的月亮。
他做了决定,把钥匙放在驾驶座位上,然后关上了车门。他知道五分钟后车门会自动锁上,他不必费心如何再面对她,等她回来,他会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等到电子锁发出咔的一声,他才心满意足地转头离去,他觉得自己做得很大方,很潇洒,他自己都被感动了,如果现在她坐在车里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一切就完美了。他还穿着昨天那件淡黄衬衫,领带塞在裤兜里鼓鼓的,他一边走着一边下意识去摸右口袋,除了领带之外,他摸到了一把形状独特的钥匙,他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他想了很多办法,但是还是不能像变魔术一样把那把玛莎拉蒂的钥匙放回车抽屉的最深处,两周马上就要过完了,她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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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忘了看一眼夜里的月亮,在她的白色大床上能看到周围的灰色楼群和一角天空,月亮一定就在那里,他伸出手去,摸到的只是虚空。
他醉得厉害,胃里清酒和海鲜的残渣翻腾不已,脸很烫。他翻了个身,压到了几绺她的头发,他几乎要大声道歉,但是喉咙里有一团火,说不出话来。他撑着坐起来,手掌下面又压着她的长卷发,牵牵绊绊好像满床都是她的头发,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他在黑暗中惊慌起来。
等他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她又穿上了昨天那件白裙子——他讨厌这条裙子,早知道昨晚应该在她脱下的时候,他眼疾手快地扔到阳台外面去。
她催他快点起来,开她的车送她去机场,然后停回车库,接着回自己家换个衣服去上班。她站在门口看他慌乱套上衣服,脸上似笑非笑的。他突然记起昨晚他马上要喝醉的时候,她已经吃完了,坐在一旁手托着腮帮子,也是一副这样的表情。
他帮她拎着箱子等电梯的时候盘算好了,要在电梯里抱住她。但是门一开,早晨遛狗的主人和他的狗蹲踞在电梯间一角,都耷拉着眼皮。他不敢造次,只好不作声跟在她后面。
他才知道她要去巴西,清晨的头等舱,经停马德里,飞行时间超过24个小时。她变戏法似的拿出一顶宽檐草帽,俏皮地歪戴在头上。冷清的机场里偶尔有一队空姐拖着箱子走过,她们也忍不住看她。他默默注视着她暴露在秋天空气里的肩膀头、手臂和锁骨。她好像比夏天时丰满了一点,即使昨夜睡得比他还少,却精神奕奕的。他在她面前自惭形秽起来。
他知道巴西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她这一身装扮再合适不过。他从一开始就觉得她的美虽然不具任何攻击性,但是无声无息地侵占进来,霸占了他心里的全部地方,再也挥之不去。
他只能送她到海关口,临别时她的嘴轻描淡写地在他嘴唇上碰了一下,他觉得这是一个比握手还客气的吻,恐怕吃完一顿饭在餐巾纸上抹抹嘴都比这热烈些。他看着她长裙曳地的背影,手里的钥匙当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几乎想从机场沿着高速路走回家去,但最后还是懦弱地钻进了她的小白车。他开始像个警犬一样寻找着什么蛛丝马迹,终于从抽屉的最深处找到了一把车钥匙,上面有个显眼的银色三叉戟标志。
他想:原来传言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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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快,让人措手不及,他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有些混乱。反正那女孩没完没了的哭,刚开始泪眼婆娑地站在他家门口按铃,他在屋里站着,环顾了一周,他知道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从门缝塞出去而把她打发走了。然后门铃声变成了砸门,哭骂,他怕邻居会投诉,不得已还是开了门。
然后两个人都僵持着,一直到光线昏暗,看不清彼此的脸。屋子里很静,女孩的眼泪掉在地板上的声音他都能听得到,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后来女孩又跑到他父母的家里,坐在客厅沙发里好像一棵萝卜生了根,也不说话,只是坐着哭。他母亲坐在女孩的对面,他躲在父母的卧室里,父亲走过来,竟然给他递了一支烟。父子俩头对头抽着烟,这还是二十几年来的第一次,他看到一种表情在父亲的脸上漫延开来,但是被烟雾遮挡着看不清楚。好像是一种同情,又似乎是感同身受的理解。一瞬间他强烈地感觉到父亲是爱着他的,母亲也爱着他,即使家里还有一个外人,坐在他最喜欢的沙发上,占领了他的地盘。他突然想哭,他爱爸爸妈妈,但是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心里偷偷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女人。他再注意她的一举一动时,已经是秋天了。女孩以被抛弃的前女友的身份,在夏末正式退出他的生活。最后一次见面时,她恶狠狠地说: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王八蛋,我要彻底把你搞臭。他第一次知道这个女孩除了擅长打瞌睡、逛街、哭之外,还有两排白森森的牙,他甚至有点惊喜了。
而那个女人,他闹分手的时候她也安静的出奇,他甚至一个星期都在办公室看不到她,她也不再经过他的办公室了。
秋天的晚上经常莫名其妙刮起大风,有一天他加完班走出大楼,平地里卷起一阵狂风把他的领带吹了起来,像条蛇似的扑到眼前,他低头把领带塞进胸口的衣袋里,再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了她。
她穿了件白色吊带长裙,挺冷的天还光着两条胳膊。她笑盈盈地打了个招呼,指甲还是紫红色的。她说,今天开始休年假了,晚上路过来拿点东西。
他的嘴唇翕动了两下,发出了一串含混不清的声音,大意是:要两个星期见不到你了,请你吃顿饭吧。
他觉得自己蠢到了家,折腾了好几个月,从夏天到秋天,只是为了今天遇见她,和她吃顿饭么?而且她还爽快地答应了,他跟在她后面往公司附近那家日本料理店走去的时候,心里就知道,今天晚上他会一直这样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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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门一开,他刚要出去,却被她迎面一把推回了电梯里。她说,陪我去洗车。她的紫红指甲掐住了他领带,他低头一看,那颜色红的,简直指尖要滴下血来。
电梯不断下降,他找不到话题缓解这十几秒的空白,只好低头盯住她的鞋。虽然她很少穿露脚趾的鞋,但他知道,她的脚指甲也是紫红色的。
昨天他经过她桌子,看到她翘着二郎腿打电话,脚尖钩着鞋子晃来晃去,他清楚地看到,是紫红色,和他想象的一样,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秒,但他甚至看到她小脚指甲边缘上颜色缺了半块。一定是被鞋子磨掉的,他开始想象鞋子里秘密的某处可能会留下那块小红色,像一张张着的嘴,在他心上狠狠吸了一口。他好像真感觉到了痛,不由得弯下腰来。
到了地库,他跟她走向那辆白色TIIDA,他很一直很纳闷,问题几乎要脱口而出,但他清了清嗓子,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有太多问题了,他会一直喋喋不休地问下去。
比如为什么她总穿黑白灰,只有指甲是紫红色的?为什么像她这么一个雷厉风行的女子,竟然会开日本车?还是两厢的?为什么她似乎只对他青眼有加?不,这绝不能说出口,他怕她轻看了他。
晚上他又打开那本《笑傲江湖》,随手翻到一页,默默读起来。那是令狐冲一行人攻上光明顶声讨东方不败,东方不败一根绣花针扎进了任我行眼睛,任盈盈用线穿过针眼,轻轻一拽,把深至没顶的针拔了出来。他每次看到这里都忍不住惊叹,从他还是个少年,第一次读金庸小说开始。
最开始他欣赏王语嫣,那时97版天龙八部播得如火如荼,他偷偷收集李若彤的贴纸,有满满一铅笔盒。后来上大学了,宿舍里一群半大小子经常聚在一起吹着啤酒神侃,几个人都说小昭才是武侠小说中最完美女主角,他开始慢慢赞同这个观点。然后工作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他知道,再往后下去,他会一直只喜欢任盈盈的。
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受了很好的教育,从小学开始一路顺顺当当的,高考时父母舍不得他去外地,硬让他填的都是本市的志愿,最后被第二志愿录取,那所学校离家就3站地。大学糊里糊涂地毕业了,带上学士帽那天,他还是懵懵懂懂,好像没上过几次课,没追过几个女孩子,4年就过去了,而且永远不再来。那天好像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阵风刮过来,树叶落了他满头满脸。他愣愣地站在树下,看着周围欢呼雀跃的同学,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难过起来。
找工作也顺利的离谱,按照北京男生最好找工作的惯例,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被一家不错的公司看中了,然后就遇见了她。
他总是想,如果这是一个故事的开始,那么到结尾,他们一定不会在一起。他进公司半年后,才偶然知道她的年龄和出生日期。凭这种龟速,不可能会有什么火花产生。
是他自己不愿意上前,他知道很多男同事都默默关注她,不论结婚的未婚订婚的。她大步流星地从他们部门穿过的时候,总有几个脑袋从格子间里冒出来。在茶水间里他也听到过对她的议论。他觉得办公室男人之间的流言比女人还八卦,他鄙视他们,不愿意参与他们的话题。
她是天蝎座,79年出生,比他大三岁,实际上是两岁零7个月。他甚至想到以后向妈妈介绍她的时候,可以用上“女大三,抱金砖”这句话……不不不,不可能的。他微笑着否定了自己,他差点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名义上的女朋友。
那是个22岁的女孩,睡着的时候呼呼地喘气,像个小兽。经常在他家两人看着电视或者打着游戏就睡着了。他不知道人怎么会有这多觉可睡,那女孩子整天迷迷糊糊地,经常刚离开他家门铃又响起来,他就环顾一下四周,把她落下的手机、钥匙或者头发绳从门缝递出去。
那天很热,女朋友却缠着他去逛街。西单大悦城门口一片混乱,他自顾自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一回头身后却没了人。后来在人群里他看见那女孩子在焦急地找他,眯着眼睛,脸上流着汗,离他站的位置越来越远。他不是不想叫她,是因为突然间忘记了她的名字,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他知道一时半会儿不会被她找到了,因为那迷糊女孩的粉色手机正捏在他手里。在人群里,他觉得自己得好好思考一下,做个决定。后来,他决定,等他被找到的时候,就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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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 TISDALE - [小玩意]
2008-05-24
最近就很心水LV大王同学,虽然High School Musical 1都没看完。大王同学在里面完全是一小胖妞,胖得脸都歪了,生气的时候很像维尼熊。
大王也不算年轻了,比她小好几个月的Scarlett Johansson稳定地走熟女路线,她还抓着青春的尾巴不放,但是似乎又有一点不甘心天天和Vanessa Hudgens混迹在一起似的,于是就默默拿起了LV吧。大王同学神情经常很淡定,人也越发苗条,唯一不变的是手持各种型号LV,对于这种内心有坚持的人,我一直是非常喜欢的。

和国母参加两会用的是同一款...

这个时期似乎还遮遮掩掩的

就,进步到买围巾了

就完全豁出去了

除了钥匙包,看点是腿和Estancia sandals

休闲范儿

新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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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GGS0114-17,而17集真的把我给雷着了。
从片头看到了Lisa Loeb的名字就有种不祥预感,果然在heated moment出现,还果然唱了stay,让对着电脑的我心碎成了一片片。
鉴于编剧和我差不多是同时代人,估计这首stay给少年时期的他也留下了深刻印象。十几年前戴着猫型眼镜弹吉它的Lisa是我唯一的也是最后的偶像,她与Ethan Hawke是挚友,他为她做MV导演,一个长镜头一拉到底,只有他懂得她的美。(简直是90年代美国版的周杰伦徐若瑄,吐...)
所以我早觉得GG观众中的中坚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看着小青年们蹦来蹦去,兼在老歌和垃圾食品中缅怀一下已经失去的青春,完美而宅的周末下午就缓缓地流过去了。
有很多事情会让我产生厌倦感,比如一周一集的任何电视剧。但攒了很久一口气看完好几集的恶果是,疏离感就出来了,会颠覆之前的很多印象。比如说,咳,Nate小盆友简直是正义的化身兼知心大哥哥,小脸儿上的忧愁已经被坚韧代替(顺便也与Underwood小姐分了手,早知道他不是金发控),真让人欢喜啊!另外Blair同学彻底成了白雪公主的后妈,而J小姐就是误入歧途的小红帽,两个不同的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在一起演戏让人很是别扭。不过更别扭的是新加入的G女神,从来都不喜欢Michelle Trachtenberg的东欧脸。不过随着剧拍下去,像她一样生硬的人物会一个一个冒出来的,拭目以待吧。
图解时间:

东欧脸(衣服不错)

很不错...

黄风衣小红帽vs红袜子后妈

假暧昧/太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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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cos了这样的造型来上班的。在等电梯的时候窃喜了一下,因为看到在场女士都默默地把眼光往这边送,但是进了办公室顿时一桶冷水泼下来,因为一名男同事健步如飞地跟我打了个招呼:Hey Blair!
可是人家明明是在模仿Serena Van der Woodsen!!!所以我讨厌眼镜男,横。
二
年前突然中了蛊,换了全套的日系护肤品。眼看春天来了,又发神经和Clarins较上劲了,看到桌子上摆了一排红红白白的瓶子就很舒适。然而一星期后,我终于很不情愿地承认对Body Lift里某些物质过敏,直到现在小腿还是痒得不行。于是只好翻出兰蔻,这个牌子就像一个后妈(好寒冷的比喻)。以前上学的时候远观觉得好高雅阿好贵啊,后来挣钱了也了解了不过尔尔,甚至有点仇视她了。但是再过一阵子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忽然又觉得其实后妈也不是天生的,只是被强加上去的一个社会角色而已,所以也就坦然地和她接近了,仅此而已。
三
从08年开始,我打算做一个不喝饮料的人。结果一个季度过去了,只变成了一个少喝饮料的人。主要原因是最爱喝的午后柠檬红茶更新换代了;而绿茶呢,一直以来都不喜欢,喝了以后嘴里很难受;而可乐,很不幸自从洗牙之后,喝可乐会牙疼,不知道和喷砂有没有关系。但是偶尔还会喝雪碧和芬达,我就很焦虑,等做完冷光美白后是不是只能喝矿泉水了呢,焦虑焦虑……从第二个季度开始我想做一个7-11人,不是要天天光顾7-11超市,而是要7点起床,11点睡觉……算了自己都觉得很不实际,一个月实现一回好了。
四
最后是指桑骂槐时间,纯属抒发个人感情,请勿对号入座。
我真的很受不了一些没责任感的人,我承认我心重,如果事情做不好会心里不踏实,但是作为搭档,这不是你可以不负责任的理由好不好?既然你不负责任了,最好闪一边儿去,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别站在一边说风凉话,您自个儿凉快就得了,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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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 it right - [小玩意]
2008-03-04
据说08天平座流年不利,首当其冲的就是CGX同学……言之有理,虽然我年前就剪了头发转运,但是还……不过,我们不是应该早就过了相信星座的年龄了么。
除了每星期照例有一天晚上特别郁闷,叫小姐妹出来吃吃垃圾食品,感叹一下25岁以后地心引力有多么的显著,生活也就是这样了。仍然不运动,仍然下决心要去健身房,仍然在预约洗牙的那一天因为各种理由不能去,反正好几年都是这么过的,我仍然会心安理得的过下去。
另外有2点要澄清的是:1.我晚上没睡那么早啦,只是不想晚上回家也对着电脑。2.我的发型师大概是个机器人,所以他给我剪的第一个头完全就像VB,而第二个头完全就像桂纶镁,100%copy的,没什么可上照片的,你们是为了看我呢还是为了看我的新发型呢?(第三个头已经想好了,就是tianya上很热的Piksi的发型)

一个21岁的芬兰小女生,在大学里学兽医学,没什么钱但是热爱扮靓,经常出入二手店,最多的衣服牌子是爱吃爱姆和扎拉,在我的想象中她的生活是简单而美好的,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小衣服,小动物和小快乐。她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远在中国的论坛上,很多回帖说她有钱有闲、长得难看、搭配单调等等。我们这个发展中的国家和发展中的人民心态就是这样的,刚扒开云彩看见了一点点太阳就吵吵着要抹防晒霜了,您还是省省吧。

BTW,没有理由地特喜欢这张照片,根本就是个误入糖果屋的小精灵么。我也想要点像绒线帽上的球球一样简单干净的快乐——所以,请在我办公室附近开一家二手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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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博 - [小玩意]
2007-12-27
我的年度评选:
年度护肤品:SHISEIDO(彻底抛弃了GUERLAIN。热烈推荐周慧敏代言的REVITAL眼膜,立竿见影)
年度化妆品:YSL(和去年一样,我成了死忠粉丝)
年度香水:YSL young sexy lovely,DIOR addict 2(没错老娘就爱粉色系)
年度电影:空缺,今年看的电影还不如去年一个月多
年度歌曲/专辑:容我写一下Nelly Furtado "Loose",Amy Winehouse"Back to black"真的超哈这两个长得不十分好看但声音有力量的女人
年度剧集:国产剧《奋斗》,美剧SEX AND THE CITY(-_-),日剧ATTENTION PLEASE(精致小品路线,细节部分相当严谨),韩剧没有,讨厌棒子。
年度女艺人:Jessica Stam(猫女郎,喜欢她DKNY的造型,可以考虑不惜老丑cosplay一下)

年度男艺人:想了很久还是空缺
年度服装品牌:在衣柜里数了数最多的竟然是Jessica-_-和我性格完全不符么人格分裂。。。
年度最想模仿对象:Rachel Bilson......再次人格分裂(其实我留恋她明眸皓齿的笑容和妆容),然后预告明年最想模仿发型是桂纶镁,某同学请和我一起模仿!

年度成功愿望:终于去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年度没成功愿望:美白牙齿,没预约上
年度事件:大概就是。。。结婚,虽然现在我还是一个人住
好了暂时写这么多,欢迎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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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 night talk - [小玩意]
2007-12-16
瞎讲三千 说:
4块香辣鸡翅,4块新奥尔良烤翅,3块吮指原味鸡,6块上校鸡块,1.25升装百事可乐
我爱原味鸡
可乐
和鸡块
Dannielynn 说:
恩
我也爱,节日桶都是我爱吃的
瞎讲三千 说:
我可以把翅膀都给你!
Dannielynn 说:
。。。。。。
谢谢
Dannielynn 说:
我爱吃炸鸡翅,不爱吃奥尔良
瞎讲三千 说:
瓦,那我们很适合合吃啊
我适当给你块原味鸡
我吃两块,你吃一块
然后拿点奥尔良吃
然后分可乐
太美好了简直
瞎讲三千 说:
好,要是要吃工作日午餐,就这样吃!
Dannielynn 说:
非工作日的非午餐也可以吃啊,当饭后点心或饭前热身
Dannielynn 说:
。。。
瞎讲三千 说:
好~
瞎讲三千 说:
宵夜
瞎讲三千 说:
吃到死二人组
Dannielynn 说:
恩,垃圾食品爱好者二人组
瞎讲三千 说:
让我们与罪恶的垃圾食品同归于尽!
瞎讲三千 说:
要是有无敌在,就如虎添翼了*********************************************8
So, see u guys in X's mas ,Beijing.
KFC waits for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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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很长时间了,每天都在赶进度,每个周末都把活带回家干,很多周六的早上,一个人流窜到寥落的办公室,清理昨天晚上没来得及整理的文档,抱着笔记本回去加班。非常怀疑自己工作效率是不是有问题,越想越可怕,难道我不能适应现在的节奏了?难道我已达到极限了?我宁愿相信现在的确前所未有的忙,工作压下来,我还能好过一点,自信心塌下来,我就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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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题做题:
2.你觉得远距离的恋爱会有结果吗?如果是你你怎么做?
尝试过,有的没结果,有的有,而且我还结婚了!真滑稽。
3.在你的眼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镜子里的另一个我,有的地方你比我还像我。
4.你现在住在哪个城市,如果能够选择,你希望住在哪里?
北京。
当然罗,如果熟悉我前一个博的话肯定是***,但今非昔比,请让我去纽约吧。
5.如果现在让你随心所欲去旅行,你想去哪儿?
下一个目的地还真的很想去英国,或者东京。
6.给你一个机会,你会婚外情吗?
陶哲的话会考虑一下,陈奕迅就算了。
7.最不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还没有类型之分,但是有的人就会第一眼看到就不喜欢,气场不合吧。
8.会不会做饭,你希望你的伴侣也会做饭吗?
应该是会的,但是很久很久没做过饭了,伴侣也不必会做饭,两人一起饿死算了。
9.如果看到最爱的人熟睡在你面前你会做什么?
老娘已经过了答这题的年份了,去掉。
10.如果你爱的人不爱你怎么办?
接着好好活呗,难不成还自杀么。
11.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是什么?
2001年,什么都不懂,什么又都懂一点,好几件美好的事在那年发生,即使多年后变成了很坏的事情。
12.你最喜欢你的伴侣的什么?如果没有,你希望你的伴侣具有什么样的品质?
踏实,稳重,话少,恋旧
13.你会选择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
最好都能兼顾一点
14.你觉得自己那方面性格特征对别人最有吸引力?
大概就是...冷漠吧,什么都无所谓的性格。
15.最近最让你迷茫的事情是什么?
竟然要天天加班!难道我工作能力有问题???
16.如果你暗恋他(她),你敢说出口吗?
以前敢的,大概10年前,之后就再也没有暗恋过别人了。
17.当你对很重要的事情力不从心时,你会怎么处理?
冷静地思考。
18.你认为怎么样才算幸福的生活?
稳定的生活,一切都可以掌握。
19.如果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出轨了会怎么办?
做出任何举动前先冷静。
20.搬家时遇到很多用过以前很久,但以后不会再用到的东西,怎么办?
留着,直到烂掉。
21.疲惫时,最想做什么?
吃很多东西,即使不饿也要吃,越垃圾的食品越好。
22.小时侯的梦想,是什么,实现了吗?
自己掌握自己的生活,现在也基本上实现了吧。
23.目前,最想买的是?
很多呢,但是完全没有时间和心情去买。
24.你对你的现状满意吗?
65%到70%吧,主要是一切未定的未来的变动拉了分。
25.友情,亲情,爱情如何排列它们的重要性?
都很重要,并列。
26.你会如何处理从小到大收到过的情书?
给了我前前前男友一部分,给他看着玩儿的,后来分手了,他和情书一起下落不明。剩下的昨天刚刚藏好,这一题未免太及时了吧!
27.你从上大学到现在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
就没有了,大学之前有很多疯狂的事。
cathy加题: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相信。
小树加题:美丽的笨女人是不是更可爱?
还好吧...
Jojo加题:减压的好方法有哪些?
吃垃圾食品,热水澡,看无聊电视剧,打扫房间。
Lillian加题:最想收到的生日礼物?
没想过,对于索取我总是惶恐的。
paladin加题:你的体重浮动的最恐怖的数值是多少?
62KG,迄今为止在药店曲美称称到的极限数字,不过第二天我带一名体重万年不变的人去测量了,经过核实,那称重了5KG。不过57KG也创历史纪录了,所以我到现在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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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就做到这里吧已经很伟大了
点名:丁丁
(可以随意去掉一题,然后自己再加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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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第二天要赶早班飞机,都11点半了还在对着电脑相面,身后是一字排开的大小物品,通向敞着口的大箱子。别忘了带两条好裙子,眼霜,球鞋和在MP4里灌满电视剧。
一下雨城市就变成泥潭,无数车子在泥里搅着缠着,交通糟得触目惊心。先知先觉地穿了一双烂鞋出门,还是在电梯玻璃门前被打击到了,下了班急急冲向商店,拎了一双鞋回来——脚上仍然穿着烂鞋,因为地还没有干。
明天下了飞机的第一件事就是脱下鞋塞进垃圾桶,换上清新的橄榄色的有一圈草边的新鞋,踏在干净爽利的南方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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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力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轻描淡写地说:“喔,原来我们认识的时间也蛮久了。”
“为什么这么说?”
“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是圆脸,现在都变尖了。”
从他的话里也知道,我脸变尖的原因不是消瘦,而是真的过了很久阿,人老了么,连babyfat都变成了可望不可求的东西。而他只是旧时的同事,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我,应该是很客观了吧。
所以呢女人不要和男人比,玩个身兼数职或者急流勇退什么的。杨采妮隐退前可是只和金城武搭戏的。而现在呢,金城同学还是左右逢源,周迅舒淇章子怡,而她复出后只能做成龙的女友了,还是历经磨难毁了容的大花瓶。这才过了几年阿。想当初十四届金像奖上,她和袁咏仪穿着燕尾服给陈小春颁奖的时候,一时风光无两,现在袁也成了师奶,产后未恢复就要到处为新片宣传。在岁月面前,女人总是措手不及的。如果能够从容应对,必然在别处吃了大亏幡然醒悟的。
这些几年前我很鄙视的论点,现在我能滔滔不绝一直说下去。一晃九月又到了,时间就像晚上刚喝过的汤里的竹荪,沉甸甸的,一不留神就滑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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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义无反顾地住在了九龙,就是为了每天拉开窗帘就能看见小帆船和海鸥。对面还有离得很近的一座办公楼,在周四深夜看到一个男人在屋子里来回徘徊,电脑显示屏闪着蓝色的光,一跳一跳的,那是香港的心脏。
还有在地铁车厢里捂着嘴打电话的女人,轻声浅笑,一双抹了杏色眼影的凤眼,我总忍不住看她,猜测她会配什么颜色的唇膏。
她们都爱黑色,大热天里也扑很多的粉,一身层层叠叠风情万种。在旺角见到一个大波浪女子,LV包里背露出一只小狗的脑袋(并不是专门的狗包哦),步子迈得很大,顿时让我想起了亦舒笔下的女郎们。最可贵的是,她们从不以美丽自居,即使巴士上专心打IDSL的少女,亦有一种凝重的风格。她们不观察别人,也不在意自己有没有被别人观察。只是淡漠地去想去的地方,做该做的事。在街头看到戴大太阳镜,穿CHANEL,拎着购物袋呼朋引伴的,多半是内地女性了。
来旅游的欧美游客都穿着背心短裤,背着登山包仰着头不停喝水,脖子上圈条毛巾,带着一丝无助的神情。香港就像一个钢铁怪兽,吞噬着他们刚刚建立起的优越感。在北京经常看见聚集在露天CAFE四仰八叉的老外们,变得谨慎而拘束起来,在这里,没人把别人当回事。
而泾渭分明的是本地外籍人士,我曾在尖沙嘴看到一个送货的白人青年,蹬着巨大的自行车飞驰而过,那天下着大雨,他的眼镜已经模糊成一片,但他还是骑的那么快,很快消失在一片霓虹灯中。我幻想他是三十年前的黄秋生,有个不负责任的鬼佬爸爸,把他永远留在了这个城市。
而印度人就欢快一些了,他们充当的是搬运工,小贩,闲散游民角色。有个又高又瘦的印度男孩在九龙公园发呆,在他们眼里,香港一定是凉爽宜人的罢,也只有他们才有发呆的时间和精力,这也是他们享有为数不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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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7-8月之间,北京就固执地下着雨,白天下晚上下,在刚刚出门的时候下,在半夜惊醒的时候下。道路变得坑坑洼洼,尤其是过街天桥,走一步一汪水,白鞋子成了黑鞋子,而黑鞋子溅满了白色的水迹子,这根本不是个习惯雨季的城市。
忍了BLOGCN很久了,终于因为我RPWT(超古老的一个词)不能打开。也罢,反正我早已不是2004年11月的我,生活似乎有巨变,但似乎又停滞不前。那个人已经不见踪影,从坐上BLOGBUS开始,请叫我现在的名字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