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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复兴北路。
101大厦在窗外的不远处闪着夜光,电视机里是周日晚间像最后的疯狂一般喧闹娱乐的节目。但是我还是听到了一丝冷清的音乐,但我不敢出声,甚至不敢喘气,不敢动,怕稍微一个恍惚的瞬间就再也抓不住那个调子。
还有一星期就开博5年了。博客只是我一个公开的树洞,定期在这里从一大堆杂乱的词语里吐露零星的秘密。我几乎都忘记了,文字里早就布下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线索,是因为我一直希望他能够找到我。
但是没有。
5年过去了,通过很戏剧性的方式我重新找到了他,但是正如大家都猜想到的,物是人非。我不知道下面该怎么走。也许像一个快走到穷途末路的棋局,或者一段地图上都显示不出来的曲折海岸线,这是两个我暂时能想到的最恰当的比喻。
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20年,其中累计有7年失去联系,曾经交往过3个星期,互发了上千封信、邮件,一起短途旅行过一次。
就这些了,就因为这些,我没法不变成一个忧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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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 the story - [小玩意]
2009-09-22
请原谅漫长的时间线,很多时候都在静观其变,事情不发展到一个阶段实在没法写下去。
这一切都源于我和他的那次交谈,发生在song club,东大桥世贸天阶,有兴趣的同学们欢迎去围观。
不知道再过一个秋天或者春天,或者世界上任何一个季节,这个故事还会不会有新的进展,世事难料。但是至少到现在,我认为是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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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7 22:02:07 - [小玩意]
2009-03-27
巴西,和这里是相反的季节,颠倒的白天黑夜,我不知道那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他说去了南美洲大陆的最南端,背着20公斤的背包徒步旅行。走到陆地的尽头是一片奇异的森林,去南极的船都在那里出发。森林的深处蚊子铺天盖地,如果没有防护装备,人会一瞬间被咬得失血而死。但是那里的景色啊,他在msn上缓缓地打字,他说,美得让人想哭。
父母无论如何也想不透他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遥远的地方。启程那天的机场,经过无数次怀疑、争论、伤心、难过的两个年过半百的人已经被各种情绪洗涤得千疮百孔。父亲强打精神说,已经开放对南美旅游了,我和你妈去看你,还要看贝利、罗纳尔多,哈哈哈……而母亲一直站的远远的,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他拖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没有和他们拥抱一下,只是点了点头就往海关走去了。
她。
初到异乡的夜里,在狭小的宿舍床上,他屏住呼吸——似乎这样可以像赶走空气一样从脑子里赶走她。她走了,但是他仍然记得那条白裙子,又不太白,裙摆有点支支楞楞的,像巨大的降落伞,他就这样一路下降到底,降到永远不能自拔,一直到感情的深渊里。
南半球并无异样,中央教学楼上那座大钟嵌在浅绿色的墙面上,懒散的下午时分,绿墙热得要融化掉,钟上的指针形成了一只眯缝着的眼睛,远远观察着站在楼前广场上的他。
他在资料室查到了她的学籍证明,在历届毕业照片里看到了她的脸挤在一群带学士帽的毕业生中间,那么显眼,他甚至和她当时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成了好友。那是个邋遢的老头,在那间邋遢的办公室里,桌子上有一圈一圈咖啡杯的痕迹,书堆得好像随时要塌下来,他在那里又听到了她的消息。
老头子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他教过的另一个中国学生。那是个安静的女孩,眼神悠远而宁静,在他的课上她经常那么注视着前方的讲台,但没在看讲课的人,她的目光从讲师的头上穿过去了。她是个独特的女孩,一个天使。他听到这一番形容,是他第二次来办公室闲聊,他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想从别人嘴里知道关于她的什么,但他又为什么费尽周折来到这里。总之,当关于她的事情从那张牙齿稀疏的嘴里不经意地掉出来的时候,他紧张得颤抖了。
他尚未熟练的葡萄牙语成了障碍,老头梦呓似的嘟囔出一串词语,是关于她,但那一刻他竟然又什么都听不懂了。他满头都是汗,老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站起来走到窗边,指着一个方向说,她家的橡胶园就往这里一直下去就到了,也许我们哪天可以过去看看。
他们是坐着一架小飞机去的,降落的时候下面根本没有机场,而是一片很茂密的草地。老头和驾驶员说说笑笑,落地的一瞬间有失速的感觉,在草地上着陆又弹了起来。他紧紧抓住了座椅扶手,闭上了眼睛。
是1月末的一个周六下午,在中国应该是喜气洋洋置办年货的时候,他却独自一人在巴西盛夏的艳阳下,搭乘一架运货的小飞机,穿着件蓝色的麻衬衫,白色裤子,习惯了当地人一样疏于刮胡子,晒得黝黑。经历了几分钟的颠簸后,飞机开始平稳滑行,他睁开眼睛从舷窗的玻璃上看自己陌生的样子,也觉得匪夷所思。
一片一望无际的田野,上面生长的作物大概就是橡胶树了,他从来没见过。叶子绿油油的,树干上有斑驳的痕迹,有点像北京最常见的桦树。她家是一栋像城堡一样的白色大房子,就在橡胶园的尽头。她的祖父60年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再也没回去。
接待他们俩的是她的姑姑,有个很本土化的名字,高胖身材,卷发,画着很浓重的眼线,已经看不太出来是中国人了,颤颤巍巍跑过来很热情地和他们拥抱,贴面颊,清清楚楚地对他说了一句普通话:你好吗?
一瞬间他像被电流击中似的,那个相同频率的嗓音,就在他记忆的最深处,被这一句普通的问候牵动了出来,他愣愣地不知所措。进到屋里,女佣端上了酒和点心。午后的风从宽大的拱形门里吹进来,天色是浅浅的蓝。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怔怔的样子归于没见过世面的留学生的典型表现,所以也没有费心伪装,只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听着别人的对话。
她的家是一个成功的移民家庭,在巴西积累了财富,她的父亲是兄弟姐妹中的异数,年轻的时候定要回到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去,大概是受了南美那么多共产主义领导者的影响。家人都以为不出一年半载这个败家子就会灰溜溜地回来,没想到,她的父亲竟然迅速娶妻生女,并在80年代末在海南圈了一片地,做起了房地产生意。她15岁的时候,父亲的事业正是如日中天,母亲却生病去世了,她一个人脖子上挂了块无人陪伴儿童的牌子,回到了这块父亲出生长大的土地,读完了高中和大学。
她和父亲有隔阂,和巴西的家人也有隔阂,她的人生好像被劈成了两半,不知道该属于哪里。她说着一口从母亲那里继承的漂亮京片子,却写不好中国字。大学毕业后,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她离开了这栋白色大房子,不告而别,拖着一只箱子回到了北京。人人都只以为她是个考不上国内大学混去巴西上学的家境优良的女孩子,她也没利用任何父亲的关系,在一家大公司里从销售助理做起,慢慢地时间就过去了。
这一两年来,父亲一直在放低姿态,主动接近她,她27岁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辆玛莎拉蒂、五年的全险和一张金额不详的中石化加油卡,她终于经不住了,开始接受这一切。
在她28岁生日前夕,父亲的公司给了她一个管理层的职位,她辞了职,专心进去做事了。从此以后,生活又进入了另一个篇章,她变成了那些永远在夜航飞机的商务舱里打开笔记本看各种报表的,戴黑框眼镜只喝矿泉水的女人。她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暑期旅行里也经常会看见这样的女人,她曾经取笑过她们,那时她的生活是多么丰富多彩,大把青春岁月,很多男朋友,很多未知。戴着那顶宽边草帽,踢踢拖拖的大裙摆,那仿佛是不久之前的事,又像已经过了一百年。现在一切都变得很现实、很忙碌,她不再回巴西了,美国和加拿大是她拓展市场的主要目的地,比起那个天长地久的24小时旅程,那些飞往北美的航班都很短暂。飞机起飞后,她似乎能听到时间的声音在机舱外面像流星一样划过,她知道她会一直这样下去,一直到老。
里约热内卢的春天又到了,第二个学期结束后,他将以交换生的身份离开这里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大学,他想毕业后去西班牙继续上学或者工作——葡语和西语像天津话和北京话一样接近,而且西班牙的大学比葡萄牙和巴西都好的多。橡胶园已经成了他经常会去的地方,在熟识了她的姑姑之后,他还认识了住在那幢房子里的其他人,她的姑父、叔叔、表弟和两个表姐,还有她家的佣人、雇工,以及一只名叫维拉的狗。维拉已经很老了,每天趴在门口除了睡觉、流口水,就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
他觉得是时候该走了。
临行前,几个要好的同学给他开了个欢送Party,一直闹到很晚。天色已经渐渐发亮,他独自回到宿舍里整理行囊,在装厚衣服的抽屉最深处竟然找到一本破旧的《笑傲江湖》下册。他坐在一堆凌乱的行李里,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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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个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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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8日晚9点43分,当那首歌在工体响起的时候,我看着他拨通了手机,然后举得高高的对准遥远的舞台。旁边几个少男少女也纷纷举起了自己的手机,一片五颜六色的屏幕亮着,闪。
原来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么一个人。
在散场的人群里,他走在我前面没有说一句话。广播里的女中音播放着“请同志们有序离场”之类80年代的话,很多人都笑了,一地的可乐纸杯和爆米花的残骸。在29号凌晨三点的电话里他说,天亮了我就去巴西。
和她走的时候的航班一样,清晨离开,经停马德里,空中飞行时间超过个24小时。我尚未完全清醒,在盘算着整夜不关手机这个习惯要不要改。24个小时,在飞机上。如果不崩溃的话,或许在狭小的机舱里思想会产生什么质的变化。看来他早就计划好了,看演唱会是他向自己做的告别。
这个金牛座男人。他没有等到她,从此断了联系,她没有再出现在公司里。突然有一天她们部门的人说她早已办好离职手续,工作都交代得妥妥当当,只是事先没有公开。所有人都表现得很镇定,只有他心里像发了狂,好像他们都早知道,都保守着这个秘密,只有他,那天晚上,只有他以为她去休假了。
这是一个阴谋,很多睡不着的夜里他翻来覆去地想。他在航空公司查到了她的回程航班,她回来了,或许她又走了,又或许她根本没有回来。至于什么傍大款的传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像另一个传言,渐渐变得面目全非。有人说她家里有军方背景,资产都在海外,他们说她出生在北长街上的那个显赫的大院。真八卦啊他想,他憎恨那些道貌岸然的同事,戴着精心挑选的领带,黑框眼镜,无框眼镜,口沫横飞地议论那个已经消失的女人。他甚至有点报复的快乐,她消失了,他们永远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包括他自己。
他就这样从别人的嘴里听到关于她的事,只字片语,细枝末节,慢慢地拼出了她的骨骼、经络、血肉。她留在他心里。他开始学葡萄牙语,深夜里google earth那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给她曾经读过的那所大学一封又一封地发文法不对的申请信。10个月以后,他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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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把这里所有的饮料都点了一遍,去了三趟洗手间。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抽了大约十二根烟,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看上去有点憔悴,穿一件很旧的灰色T恤和运动裤,但是从气色和精神状态来看我打赌他半年年没进过健身房。
他发现我在走神,猛一下攥住我的手腕,那天正好带了串水晶手链,生疼。他盯着我的眼睛,说:你不想知道后来我怎么办了吗?
我赶紧把手抽回来放到桌子下面揉着,说:钥匙肯定是放不回去了。你只能破釜沉舟,面对她,说出你的想法,同时也有最后一点儿幻想,希望她和你不只是一夜情。
他笑了,从牙齿缝里吐出一口烟。他说:我自打一开始认识你的时候,有人就跟我说你跟其他女孩儿不一样,什么话到了你耳朵里就跟掉进大海里似的,你会一直琢磨,但是从来不说。这件事儿我在心里憋了很久,我心里特难受,但我找不到人说。我天天在家里冥思苦想,突然想到了你,虽然我们以前不是特别熟,你以前可能不知道我是这么一个人……其实我不是这样的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的。
我看着他。他是前同事的朋友,是在一个很喧闹的环境里互相引见认识的,之后各种场合里又见过几次,没什么深刻印象了,但是距上次见面大约是一年前,他的确不是现在这德行。以前我对他的了解也就是一典型北京80后小青年,各方面都不错,因为太不错了以至于有点胸无大志吃饱了混天黑的样儿。但是现在坐在我对面这个男人似乎深陷在某种情绪里,不能自拔。
其实我对他口中的那个任盈盈并无太多兴趣,这本来就是个藏龙卧虎的城市,当然也盛产狐狸精。即使开着玛莎装低调装白领也不过是个有追求的二奶而已,在恩主儿的面前,我不信她还是一副这么清高的样儿,那倒成小龙女了。
他后来才知道她大学是在巴西一所天主教学校上的,葡萄牙语说的特棒。她提起过里约热内卢山上的基督像,在任何时间和角度都能看到那座雕像站在山上,伸出双臂,微微低着头俯看他的子民。她说,只要看到基督像心里就很安全,耶稣庇护着城市里的每个人。里约一年四季都有很热烈的太阳,也有倾盆大雨和台风,那里结出的瓜果有这里的三倍大,一顿饭吃一个西红柿就吃饱了,在蓝天白云下有很多不知名的花,还有很大的蜜蜂和蝴蝶。小时候在格林童话读到的牛奶和蜂蜜的故乡原来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他听得有些神往了。
我忍不住说,这一段儿肯定不是你俩419那晚上说的吧,看来她回来以后你们又在一起了,有戏啊。
他掐灭了第十三根烟头,眼皮也没抬地说,什么戏?我和她连台子都没搭起来。
我想也是,人家有大款傍着能跟你走么,顶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他点燃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烟,说: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大家都这么觉得,包括我。我从航空公司查出了她回程的航班,就到机场去等她,那天我简直像疯了似的,不管她和谁在一起,我就是要见她,跟她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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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耳朵过滤掉的流言,突然变得栩栩如生起来。男同事A曾说经在一辆银色跑车里看到了她(现在他可以确认这是真的了!),而女同事们经常议论她价值不菲但看上去平平无奇的衣服和鞋。他们越来越有把握地推测,她是有钱人的二奶。
他不愿意信这些,如果是真的,为什么她要努力地工作?而每天上班下班,只看到她一个人出出进进,一往无前的样子。他承认她与众不同,甚至很神秘,很少与同事为伍,但聚会的场合她也会礼貌地出现,即使是一个冷冷的旁观者。
早晨七点三十七分,他终于把她的车停在机场高速边上,摇开车窗点燃一支烟。高速路变得很长,他觉得怎么都开不到头了。
两小时以后,他把车停进了她的车位,小区保安木着脸从值班室看了他一眼,就打开了铁闸。他很想从保安那里打听到一些事,但最后还是没开口。这是个很普通的九十年代建成的小区,有几幢楼,一个花园和一排健身器械以及无数狗,他努力回想她家里的陈设,白的床,黑的实木柜子,橘黄灯光的卫生间……想到这里他的心又抽紧了,他想起昨天晚上没能看见的月亮。
他做了决定,把钥匙放在驾驶座位上,然后关上了车门。他知道五分钟后车门会自动锁上,他不必费心如何再面对她,等她回来,他会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等到电子锁发出咔的一声,他才心满意足地转头离去,他觉得自己做得很大方,很潇洒,他自己都被感动了,如果现在她坐在车里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一切就完美了。他还穿着昨天那件淡黄衬衫,领带塞在裤兜里鼓鼓的,他一边走着一边下意识去摸右口袋,除了领带之外,他摸到了一把形状独特的钥匙,他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他想了很多办法,但是还是不能像变魔术一样把那把玛莎拉蒂的钥匙放回车抽屉的最深处,两周马上就要过完了,她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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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忘了看一眼夜里的月亮,在她的白色大床上能看到周围的灰色楼群和一角天空,月亮一定就在那里,他伸出手去,摸到的只是虚空。
他醉得厉害,胃里清酒和海鲜的残渣翻腾不已,脸很烫。他翻了个身,压到了几绺她的头发,他几乎要大声道歉,但是喉咙里有一团火,说不出话来。他撑着坐起来,手掌下面又压着她的长卷发,牵牵绊绊好像满床都是她的头发,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他在黑暗中惊慌起来。
等他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她又穿上了昨天那件白裙子——他讨厌这条裙子,早知道昨晚应该在她脱下的时候,他眼疾手快地扔到阳台外面去。
她催他快点起来,开她的车送她去机场,然后停回车库,接着回自己家换个衣服去上班。她站在门口看他慌乱套上衣服,脸上似笑非笑的。他突然记起昨晚他马上要喝醉的时候,她已经吃完了,坐在一旁手托着腮帮子,也是一副这样的表情。
他帮她拎着箱子等电梯的时候盘算好了,要在电梯里抱住她。但是门一开,早晨遛狗的主人和他的狗蹲踞在电梯间一角,都耷拉着眼皮。他不敢造次,只好不作声跟在她后面。
他才知道她要去巴西,清晨的头等舱,经停马德里,飞行时间超过24个小时。她变戏法似的拿出一顶宽檐草帽,俏皮地歪戴在头上。冷清的机场里偶尔有一队空姐拖着箱子走过,她们也忍不住看她。他默默注视着她暴露在秋天空气里的肩膀头、手臂和锁骨。她好像比夏天时丰满了一点,即使昨夜睡得比他还少,却精神奕奕的。他在她面前自惭形秽起来。
他知道巴西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她这一身装扮再合适不过。他从一开始就觉得她的美虽然不具任何攻击性,但是无声无息地侵占进来,霸占了他心里的全部地方,再也挥之不去。
他只能送她到海关口,临别时她的嘴轻描淡写地在他嘴唇上碰了一下,他觉得这是一个比握手还客气的吻,恐怕吃完一顿饭在餐巾纸上抹抹嘴都比这热烈些。他看着她长裙曳地的背影,手里的钥匙当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几乎想从机场沿着高速路走回家去,但最后还是懦弱地钻进了她的小白车。他开始像个警犬一样寻找着什么蛛丝马迹,终于从抽屉的最深处找到了一把车钥匙,上面有个显眼的银色三叉戟标志。
他想:原来传言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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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快,让人措手不及,他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有些混乱。反正那女孩没完没了的哭,刚开始泪眼婆娑地站在他家门口按铃,他在屋里站着,环顾了一周,他知道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从门缝塞出去而把她打发走了。然后门铃声变成了砸门,哭骂,他怕邻居会投诉,不得已还是开了门。
然后两个人都僵持着,一直到光线昏暗,看不清彼此的脸。屋子里很静,女孩的眼泪掉在地板上的声音他都能听得到,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后来女孩又跑到他父母的家里,坐在客厅沙发里好像一棵萝卜生了根,也不说话,只是坐着哭。他母亲坐在女孩的对面,他躲在父母的卧室里,父亲走过来,竟然给他递了一支烟。父子俩头对头抽着烟,这还是二十几年来的第一次,他看到一种表情在父亲的脸上漫延开来,但是被烟雾遮挡着看不清楚。好像是一种同情,又似乎是感同身受的理解。一瞬间他强烈地感觉到父亲是爱着他的,母亲也爱着他,即使家里还有一个外人,坐在他最喜欢的沙发上,占领了他的地盘。他突然想哭,他爱爸爸妈妈,但是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心里偷偷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女人。他再注意她的一举一动时,已经是秋天了。女孩以被抛弃的前女友的身份,在夏末正式退出他的生活。最后一次见面时,她恶狠狠地说: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王八蛋,我要彻底把你搞臭。他第一次知道这个女孩除了擅长打瞌睡、逛街、哭之外,还有两排白森森的牙,他甚至有点惊喜了。
而那个女人,他闹分手的时候她也安静的出奇,他甚至一个星期都在办公室看不到她,她也不再经过他的办公室了。
秋天的晚上经常莫名其妙刮起大风,有一天他加完班走出大楼,平地里卷起一阵狂风把他的领带吹了起来,像条蛇似的扑到眼前,他低头把领带塞进胸口的衣袋里,再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了她。
她穿了件白色吊带长裙,挺冷的天还光着两条胳膊。她笑盈盈地打了个招呼,指甲还是紫红色的。她说,今天开始休年假了,晚上路过来拿点东西。
他的嘴唇翕动了两下,发出了一串含混不清的声音,大意是:要两个星期见不到你了,请你吃顿饭吧。
他觉得自己蠢到了家,折腾了好几个月,从夏天到秋天,只是为了今天遇见她,和她吃顿饭么?而且她还爽快地答应了,他跟在她后面往公司附近那家日本料理店走去的时候,心里就知道,今天晚上他会一直这样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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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门一开,他刚要出去,却被她迎面一把推回了电梯里。她说,陪我去洗车。她的紫红指甲掐住了他领带,他低头一看,那颜色红的,简直指尖要滴下血来。
电梯不断下降,他找不到话题缓解这十几秒的空白,只好低头盯住她的鞋。虽然她很少穿露脚趾的鞋,但他知道,她的脚指甲也是紫红色的。
昨天他经过她桌子,看到她翘着二郎腿打电话,脚尖钩着鞋子晃来晃去,他清楚地看到,是紫红色,和他想象的一样,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秒,但他甚至看到她小脚指甲边缘上颜色缺了半块。一定是被鞋子磨掉的,他开始想象鞋子里秘密的某处可能会留下那块小红色,像一张张着的嘴,在他心上狠狠吸了一口。他好像真感觉到了痛,不由得弯下腰来。
到了地库,他跟她走向那辆白色TIIDA,他很一直很纳闷,问题几乎要脱口而出,但他清了清嗓子,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有太多问题了,他会一直喋喋不休地问下去。
比如为什么她总穿黑白灰,只有指甲是紫红色的?为什么像她这么一个雷厉风行的女子,竟然会开日本车?还是两厢的?为什么她似乎只对他青眼有加?不,这绝不能说出口,他怕她轻看了他。
晚上他又打开那本《笑傲江湖》,随手翻到一页,默默读起来。那是令狐冲一行人攻上光明顶声讨东方不败,东方不败一根绣花针扎进了任我行眼睛,任盈盈用线穿过针眼,轻轻一拽,把深至没顶的针拔了出来。他每次看到这里都忍不住惊叹,从他还是个少年,第一次读金庸小说开始。
最开始他欣赏王语嫣,那时97版天龙八部播得如火如荼,他偷偷收集李若彤的贴纸,有满满一铅笔盒。后来上大学了,宿舍里一群半大小子经常聚在一起吹着啤酒神侃,几个人都说小昭才是武侠小说中最完美女主角,他开始慢慢赞同这个观点。然后工作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他知道,再往后下去,他会一直只喜欢任盈盈的。
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受了很好的教育,从小学开始一路顺顺当当的,高考时父母舍不得他去外地,硬让他填的都是本市的志愿,最后被第二志愿录取,那所学校离家就3站地。大学糊里糊涂地毕业了,带上学士帽那天,他还是懵懵懂懂,好像没上过几次课,没追过几个女孩子,4年就过去了,而且永远不再来。那天好像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阵风刮过来,树叶落了他满头满脸。他愣愣地站在树下,看着周围欢呼雀跃的同学,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难过起来。
找工作也顺利的离谱,按照北京男生最好找工作的惯例,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被一家不错的公司看中了,然后就遇见了她。
他总是想,如果这是一个故事的开始,那么到结尾,他们一定不会在一起。他进公司半年后,才偶然知道她的年龄和出生日期。凭这种龟速,不可能会有什么火花产生。
是他自己不愿意上前,他知道很多男同事都默默关注她,不论结婚的未婚订婚的。她大步流星地从他们部门穿过的时候,总有几个脑袋从格子间里冒出来。在茶水间里他也听到过对她的议论。他觉得办公室男人之间的流言比女人还八卦,他鄙视他们,不愿意参与他们的话题。
她是天蝎座,79年出生,比他大三岁,实际上是两岁零7个月。他甚至想到以后向妈妈介绍她的时候,可以用上“女大三,抱金砖”这句话……不不不,不可能的。他微笑着否定了自己,他差点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名义上的女朋友。
那是个22岁的女孩,睡着的时候呼呼地喘气,像个小兽。经常在他家两人看着电视或者打着游戏就睡着了。他不知道人怎么会有这多觉可睡,那女孩子整天迷迷糊糊地,经常刚离开他家门铃又响起来,他就环顾一下四周,把她落下的手机、钥匙或者头发绳从门缝递出去。
那天很热,女朋友却缠着他去逛街。西单大悦城门口一片混乱,他自顾自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一回头身后却没了人。后来在人群里他看见那女孩子在焦急地找他,眯着眼睛,脸上流着汗,离他站的位置越来越远。他不是不想叫她,是因为突然间忘记了她的名字,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他知道一时半会儿不会被她找到了,因为那迷糊女孩的粉色手机正捏在他手里。在人群里,他觉得自己得好好思考一下,做个决定。后来,他决定,等他被找到的时候,就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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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呢,就无法想象任何一个春天,秋天或者冬季出生的人能有这样的声线。沉闷的尽头是无穷的爆发力,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
结结实实地被堵在台基厂的林荫道里,突然下起大雨,抬头看着树叶缝隙的雨点掉在车窗上,听着这歌,让我想起英国,想起初中时最喜欢听的wetwetwet,那张Picture This专辑,封面是乐队成员的油画像……前尘往事啊,呸呸呸不提也罢。
我看中这个男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有点落寞,在电影里经常扮演失意的男子。《玻璃之城》里他唱Whiter shade of pale看着黎明和舒淇跳舞的表情,我想我到了八十岁也会记得。还有《十二夜》里,他和美丽的张柏芝很合衬。在午夜的机场快线里,两个人都不说话,那个场景我也一直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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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为了搏出位容易嘛真是的!
曾几何时老娘还是貌似小白的一张脸,那时候也是烟酒不离,爱好就是一手抄酒瓶子一手夹着烟坐在床上看电视(这是什么日子啊)。
暗无天日的生活过了不知道多久,开始愿意出来见人,出门前含一大口漱口水,沐浴更衣推开门太阳照进来,骨头缝里几乎冒出一股烟,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感觉。由于我是星座书和血型论中极典型的那一类,表现出的性格和内里基本截然相反,所以被我表面现象迷惑的最后都恨我入骨。
都忘了那是哪一年了,某男见到我涂黑色的指甲油还大惊小怪,另一个被我从楼上扔下来的酒瓶吓到扬言要报警,我不过是开开玩笑。倒是有个警察,我记得那年他25岁,没完没了跟我唠叨做笔录注意事项一二三——啊完全记不得他的样子,反正是在一个夜里分了手,他继续去做笔录了。
然后我是怎么就转了型呢?今天晚上喝了两瓶,呃,可乐,还是想不清楚。大概每一个女人都有这样一个时期,或长或短,突然有一天这个时期就过了,永远不再来。
想起来还蛮怀念的,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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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气温骤升至37度,没什么不一样。还是滚在沙发上听Diana Krall,简直分不清是今天晚上还是昨天晚上。
夏天总是这么没头没脑地过,过了很久还是夏天。差点忘了在暴雨之后,风球之前去了香港,在star ferry上挨着一个艳丽的印度女人,她面朝着海,似乎很惆怅,手机盖子开开合合。异族人的惆怅看起来总是有点滑稽的,配上浓烈的为掩盖体味散发出的香水味,还有船的颠簸,下午的太阳,我的眼泪简直要涌出来了。
后来下船时她突然转过来说了句thank you,没头没尾的,她有一双真诚的大眼睛,黑眼睛,只是那热乎乎的咖喱气味……我本能的回应了她:“呕”。
然后那天晚上晃到半岛,去得有些晚,很多店都打烊。二楼露台上在奏欢快的四重奏,楼梯旁一个小小的牌子写着“赵府喜宴”。门口一辆玛莎拉蒂驾驶座上跑下来一个蓝衣女子,钥匙丢给泊车的便冲进门去,估计是喜宴迟到的宾客。银色高跟鞋在台阶上咚咚地踩过,像一串鼓点,她是美丽的,但是已经不再年轻。
在香港向来没什么创造性, 人都变成了单细胞生物,看到货就双眼放光,一连几天只说英语,对出租司机的搭话不理不睬。只有晚上回到酒店才软化下来,倒在堆满床的购物袋里。我大爱的DKNY鞋,BCBGirl花裙子,还有和欧巴桑争夺一番才到手的三只Gucci(分别是粉蓝、粉银和粉粉)(-_-)(没错老娘就要扮少女!),以及补充了一年份的各式YSL彩妆,都是支撑我战胜抑郁,度过夏天的宝物啊啊啊啊
不过购物的快乐在夜机降落那一刻就烟消云散得差不多了。我认识的很多人,即使不是当地土著,也跟我说:每次回北京才感觉接了地气,在其他地方都是飘着的。所谓地气,不就是土腥味么,永远在施工的城,这土腥味让我顿时兴趣索然。
人活着真没劲。我突然对出租司机说。他说,是阿,油价也涨了,还不知道给不给补贴呢。然后和我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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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就变成一月一记了,我知道很多事发生,很多事结束,但就是不想写,我想法太多,手指打字速度远远追不上。可是这样怎么增加点击率呢同学!
我这二十几年里没认真做过什么事,上学、恋爱、吃饭、睡觉,从来都是漫不经心的,有时候即使我很认真也会被别人看成很懒散。唯一能称得上勤勤恳恳的这些年没有中断的,就是宅。
从我不知道这叫“宅”的时候,我已经很宅了。小时候楼下一群孩子玩捉迷藏,我独自在家咬牙切齿地弹钢琴,长大后逃掉绝大部分的课,一个人在宿舍看小说,现在我在沙发上和毯子滚成一团,把空调开得很冷,听Diana Krall,散落一地的巧克力还有半瓶歪倒的三得利乌龙茶。连下了八天雨后终于放晴,暑气上升,一年中最长的两个月已经来临,我终于扔掉了一箱酒瓶子,开始和谐地宅着了。
空气里很焦躁,城市隐藏不安,有时在人群里穿行会听到很多窃窃私语,每个人都压低了声音说话,好像静待着什么大事发生似的。这已经变成了一个人造城,一座又一座奇形怪状的楼立起来,走在人造的凹凸不平的路上,淋着人工降雨,吃着机器生产的食品和撒满农药的水果,用消毒液洗手,喝下很多漂白剂。即使过着这样的生活又能怎样,顶多在暴雨的二环路上密闭的车窗里用手捂住嘴,压抑地大喊一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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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回旧博客看了看,去年的现在我在疯狂失眠,瘦掉了十斤,估计其中五斤是脱落的头发。而365日过去,我已经变成漆黑短发,也不会失眠,除了昨晚只睡了2小时。
就在陌生的城市里看着天色发白,然后早班飞机赶回来。在机场滚梯上我突然想起许久前一个烂桃花就在附近上班。凌晨4点,从曼谷回来的我曾经在他的车上放声痛哭,黑暗中看不见他的脸,只有红色的烟头的亮光一明一灭。
后来断了联系,也并不是为惩罚他不慎看到我脆弱一面,大概是都没有再遇到延误的那么离谱的飞机了吧。而今天我又想到他的那一刻,窗外正好飘过浓重的脏的云彩,我把脸别过去,也别过了这个念头。有时也会给自己假命题,如果当初和某某好了,就......其实有很多机会,时间和场景一幕幕浮现眼前,但终究还是没有在一起。时隔多年后也会庆幸或惋惜,这个与我不合衬,那个根本就没可能嘛。我承认少年不更事时我伤害过双鱼,但狮子也害得我很惨,总之年轻的时候要么好得山崩地裂,要么互相狠得咬牙切齿。那时候崇尚残酷的美,看克里穆特的画眼泪能一颗颗滚落下来,而那天去了一间所谓豪宅,客卫里马桶上方打着金色的灯,赫然照着《吻》那幅画的瓷砖,我恶狠狠把烟掐灭在上面走了,不为别的,我只是不想面对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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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 TISDALE - [小玩意]
2008-05-24
最近就很心水LV大王同学,虽然High School Musical 1都没看完。大王同学在里面完全是一小胖妞,胖得脸都歪了,生气的时候很像维尼熊。
大王也不算年轻了,比她小好几个月的Scarlett Johansson稳定地走熟女路线,她还抓着青春的尾巴不放,但是似乎又有一点不甘心天天和Vanessa Hudgens混迹在一起似的,于是就默默拿起了LV吧。大王同学神情经常很淡定,人也越发苗条,唯一不变的是手持各种型号LV,对于这种内心有坚持的人,我一直是非常喜欢的。

和国母参加两会用的是同一款...

这个时期似乎还遮遮掩掩的

就,进步到买围巾了

就完全豁出去了

除了钥匙包,看点是腿和Estancia sandals

休闲范儿

新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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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GGS0114-17,而17集真的把我给雷着了。
从片头看到了Lisa Loeb的名字就有种不祥预感,果然在heated moment出现,还果然唱了stay,让对着电脑的我心碎成了一片片。
鉴于编剧和我差不多是同时代人,估计这首stay给少年时期的他也留下了深刻印象。十几年前戴着猫型眼镜弹吉它的Lisa是我唯一的也是最后的偶像,她与Ethan Hawke是挚友,他为她做MV导演,一个长镜头一拉到底,只有他懂得她的美。(简直是90年代美国版的周杰伦徐若瑄,吐...)
所以我早觉得GG观众中的中坚力量是我们这一代人,看着小青年们蹦来蹦去,兼在老歌和垃圾食品中缅怀一下已经失去的青春,完美而宅的周末下午就缓缓地流过去了。
有很多事情会让我产生厌倦感,比如一周一集的任何电视剧。但攒了很久一口气看完好几集的恶果是,疏离感就出来了,会颠覆之前的很多印象。比如说,咳,Nate小盆友简直是正义的化身兼知心大哥哥,小脸儿上的忧愁已经被坚韧代替(顺便也与Underwood小姐分了手,早知道他不是金发控),真让人欢喜啊!另外Blair同学彻底成了白雪公主的后妈,而J小姐就是误入歧途的小红帽,两个不同的童话故事中的人物在一起演戏让人很是别扭。不过更别扭的是新加入的G女神,从来都不喜欢Michelle Trachtenberg的东欧脸。不过随着剧拍下去,像她一样生硬的人物会一个一个冒出来的,拭目以待吧。
图解时间:

东欧脸(衣服不错)

很不错...

黄风衣小红帽vs红袜子后妈

假暧昧/太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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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
即使这次房间里仍然空无一人。
唉呦喂刚刚从那个我籍贯所在地的城市连滚带爬地跑回来,下了飞机一阵寒风吹过,只有我短衣短裤和拖鞋,哆哆嗦嗦地叫出租车。
那个城还是那样,就像我昨天刚去过一样,只是比上次多了很多安全检查岗,还有满街的公交车无名死者的画像。仍然抽空去了每次都去的几个地方,被下午6点半暖洋洋的金色的风吹着,莫名其妙地就难过起来。在人民广场地下吃了一碗没有味道的鱼圆汤,默默喝掉一杯冰奶茶,就像在完成一个仪式,然后,我就知道,我该离开了。
还是下午六点半左右,均价三万五的小区外面有一个戴草帽的小贩,在播放很古老的流行歌曲,远处一队小学生走过,仍然有被夕阳映成金色的风,视野里充满了一种清平的快乐。我想我应该会很适合这个城的生活罢?这样细枝末节的生活,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回想起现在看到的景象,而那个时候我又会在哪里呢?真是一个费解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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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竟然是周一,今天白活了 - [焦虑症]
2008-05-04
早就觉得今天应该休息,分明是一个亮晶晶的周日嘛。昨天刮了一阵风,下了好多雨,今天的太阳像擦车铺里手指和鼻子通红的小伙计们用大麂皮布擦出来的一样,还有难得一见的几朵白云,空气里也没有很焦躁的气氛,促使我毅然给自己放了半天青年假。
还是有很多事情如芒刺在背。同样亮晶晶的是“我很焦虑”这个主题,时刻挂在额头上,同事说“哎你怎么又出汗了”,我只能解释在黑色外套里面穿的是长袖衬衣——其实是短袖的。
有几件事情在今天结束了,另外几件开了个头。刚才我打了一大段话但是选择了离开那个页面,那些话就这样烂在肚子里了,我不禁有一点窃喜——你们谁都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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堀北怎么越看越像佟湘玉啊这是为什么。。。

不行了太顺眼了,Last Friend里的造型舍不得贴了,为什么当时我没有学管乐呢!
自从冬天剪掉长头发以后,似乎豁然开朗了,当然买衣服的支出呈直线增长。以前很多禁忌的款式都可以上身了,比如像我这种欧版(没腰,上胖下瘦)人,在长卷发时代最不能穿的就是裁剪合身的衬衫和军装式上衣,最喜爱的是桶状连身短裙。而现在因为头发短了可以用衬衫领子来修饰上下身比例,于是跑去买了各色衬衫和套装天天穿,搞得同事以为我要跳槽面试。《离婚女律师》里的佐伯绘里简直是我现在的写照,当然我的短发比她精神多了。而曾经的挚爱桶状H型裙统统打入冷宫,因为穿上以后就很可笑,如果画上大眼线就像60年代侦探片里的女特务。
随着年纪增长,心也安定下来了,好多人都说这个blog比前一个平和了很多,谢谢啊,这是我愿意做出的姿态。然而有的人巴巴的从前一个博寻了过来,从头到尾捋了一遍更新的日志,然后甩下一句“我看完啦”“我下线啦”之类的话就走了,我觉得特没劲。老娘愿不愿意更新是自己的事,不是为了给你们当“眼睛粮食”来更新的,如果你把长期关注的blog的更新当作像大便草纸一样的东西,随你们的便,不必看完还打招呼。你迫不及待把草纸用了,又嫌扎屁股,那你自己买唯洁雅还是洁唯雅面巾纸去,就是能把台湾海峡水吸干的那个,有钱的买LV卷纸去,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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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已经4月28日了 - [忧郁狂]
2008-04-28
刚抵达办公室,老板就丢下去开会一整天而且不必带上我的消息绝尘而去,于是我的周一重启了。
现在这个时间写blog无异于找死,辜负了早上6点40便爬起来,在地铁的两个出口之间健步如飞的我。回想一下,那时候我走得可真快啊,一个接一个地超越了路上的人,他们中至少有五个手里都夹着烟,我就很留意地不让烟头擦上我的衣服,除此之外,超过的其他人的样子早已模糊,甚至记不起是男是女,只记得在电梯前停下来的时候,两条腿有一种疲乏的兴奋,仿佛不想受大脑控制仍然蠢蠢欲动似的。
我讨厌这种感觉。
以及每个星期一,健步如飞的早晨,地铁上陌生的气味,摊开报纸的声音,电梯前的压抑的寂静,我只想逃走。周五大风天里,我开着车慢吞吞地穿过长安街,不断有狂风卷起的沙子打着车窗,收音机里播着不知所谓的节目,我的视线很想穿过前面的大公共看绿灯亮了没有,我一直瞪着眼睛,直到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整个脸都湿了。而对面方向开过来的车里有一群面无表情的人,他们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就好像他们早已看过好多个在堵车的路上哭泣的司机,这时候绿灯亮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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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很危险我还是回火星吧 - [焦虑症]
2008-04-25
剪头发的时候就很焦虑,手机都捏出了水,只不过左手盖在大围布下,继续跟理发师打情骂俏。理想中的发型还是落了空,以两腮比较饱满(肉多)为名继续剪了个冗长的波波头,理发师一心一意要把我塑造成Paris Hilton(呸)但是我心念念不忘夏日清爽短发造型,也要染成橙色,然后穿上绿衬衫,找辆单车骑上,看看能不能骑得快一点,追上老娘已经远去的青春。
第二天狂风大作,一路跑到办公室后发型已经成了闹运会著名景点(鸟巢),在落地窗前审视了自己的倒影两秒钟……还是要向纸片人努力,剪帅气短发才好看,但是现在我根本就是一个合订本!
窗外是灰色的天和灰色楼群,黑色塑料袋在空中飞舞,我决定回火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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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30小时的雨,这个城市的地面变成了蘸过红茶的饼干,穿着高跟鞋走过去要格外小心,鞋跟陷在泥土里不要紧,办公室还有一双,但是裤腿弄脏了就会郁闷一整天。早上出门前格外焦虑,焦虑焦虑焦虑……莫名的,到了办公室才发现忘带手机了,心里倒也释然了。某人又教导我用手机做闹钟就是很容易按掉它的时候顺手塞在枕头下面,不如买个专用闹钟好了。可是你不知道强迫症患者一定要两个以上的闹钟吗?算了懒得解释。
一年中也难得赶上一次下雨的周日,昨天我在家宅了一天,当然也是因为翻箱倒柜一把伞都没有。唯一想起来的一把放在车里,而车在公司地库里。所以就心安理得地抱着零时看电视剧。
小栗旬可能有0.001%像唐泽寿明,想到这点我就强迫自己没那么讨厌他,从第一张图可以明显看出谁的硬照更上相了吧?真是人比人吓死人。而亲爱的toma,怎么越看越顺眼呢??每个17岁的女生都想要一个这样的男友吧,连直奔27而去的老娘看到他都心怀叵测起来了。得,今年夏天老娘也要穿格子衬衫和色彩鲜艳的tee,买三双以上白色球鞋,谁让新进驻北京的uniqlo离我这么近。而发型当然向掘北真希看齐。不过,我还是会忍不住戴很多饰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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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cos了这样的造型来上班的。在等电梯的时候窃喜了一下,因为看到在场女士都默默地把眼光往这边送,但是进了办公室顿时一桶冷水泼下来,因为一名男同事健步如飞地跟我打了个招呼:Hey Blair!
可是人家明明是在模仿Serena Van der Woodsen!!!所以我讨厌眼镜男,横。
二
年前突然中了蛊,换了全套的日系护肤品。眼看春天来了,又发神经和Clarins较上劲了,看到桌子上摆了一排红红白白的瓶子就很舒适。然而一星期后,我终于很不情愿地承认对Body Lift里某些物质过敏,直到现在小腿还是痒得不行。于是只好翻出兰蔻,这个牌子就像一个后妈(好寒冷的比喻)。以前上学的时候远观觉得好高雅阿好贵啊,后来挣钱了也了解了不过尔尔,甚至有点仇视她了。但是再过一阵子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忽然又觉得其实后妈也不是天生的,只是被强加上去的一个社会角色而已,所以也就坦然地和她接近了,仅此而已。
三
从08年开始,我打算做一个不喝饮料的人。结果一个季度过去了,只变成了一个少喝饮料的人。主要原因是最爱喝的午后柠檬红茶更新换代了;而绿茶呢,一直以来都不喜欢,喝了以后嘴里很难受;而可乐,很不幸自从洗牙之后,喝可乐会牙疼,不知道和喷砂有没有关系。但是偶尔还会喝雪碧和芬达,我就很焦虑,等做完冷光美白后是不是只能喝矿泉水了呢,焦虑焦虑……从第二个季度开始我想做一个7-11人,不是要天天光顾7-11超市,而是要7点起床,11点睡觉……算了自己都觉得很不实际,一个月实现一回好了。
四
最后是指桑骂槐时间,纯属抒发个人感情,请勿对号入座。
我真的很受不了一些没责任感的人,我承认我心重,如果事情做不好会心里不踏实,但是作为搭档,这不是你可以不负责任的理由好不好?既然你不负责任了,最好闪一边儿去,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别站在一边说风凉话,您自个儿凉快就得了,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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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y and Clover - [多得他]
2008-03-28
有一天,搭电车觉得很闲,就把行动电话的行事日历打开来看,
发现日期是到2099年。
在2099年,我的生日是星期日。
我设定了闹铃,让他到了那天就会响起。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到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
于是我不禁想着:“啊…总有一天,我也会死…”
********************以上的话虽然很像我的风格,但其实是抄的****************
《蜂蜜与四叶草》里,这样的话太多了,看着看着,我忽然能够重新回忆起7、8年前的自己,在很晴朗的夏天午后,一个人走在树影下面。每个夏天都会有连着一个礼拜左右,天气好得让人想哭,在楼群之间有一块超级清澈的蓝天,还有很多云——7、8年前我看云就能看几个小时。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躺在快速路中间绿化带的草地上,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多顾虑的事情,在公共场合也能睡得很香。
坐起来的时候衣服上沾满了青草的汁,新鲜得甚至有点腥气。或许这种气息就是所谓的青春?它曾经离我那么近。新鲜到了极点,总是带点残酷的。那几年我投入了很多空虚的感情,我爱哭,心里总是很挣扎,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不接受,不属于我的我却发了疯似的去追求。就这样特拧巴的过着,我乱七八糟的生活。
那时候如果看到面前有一大片平坦空旷的路,我会没有理由地想奔跑——那时总是穿着运动鞋。拔腿就跑,我跑得那么快,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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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热带回来以后,人就懒懒地不想说话。也是因为吃海鲜太多,火气上窜,上膛和牙齿疼成一片,实在不想张嘴。就这样一狠心再次预约了看牙,等到冰冷的器械撬开我的嘴巴时,或许我会好受一点了吧。
不过,热带真好,即使什么都不做也好。下次再去,还要在酒店里宅几天。下次,一个宏大的愿望又出现了,在很蓝的海天交界画出了一道白色的痕迹。
面朝大海的时候,就一直在哼陶喆那首在演唱会上没有听到的歌。海浪的声音很响,所以即使从我旁边经过也不会听见我在唱什么。另外就是,现在不会游泳的人简直太多了,真有什么山崩海啸水漫金山总不能现给救生圈吹气吧。海里很多化着精致妆容喷了香水带了大太阳镜的女士得意地趴在救生圈上或BF的后背上。其中一个,当老娘一猛子扎过去的时候,说道:“啊哟这个女生游得蛮好的来!”(竟然是上海人)她的男友就说:“你看看人家多么勇敢。”声音很大,我在水底下都听见了。人穿得少了,和陌生人的界限也不清楚了,在碧海蓝天下我相信这个上海女孩子是由衷地羡慕着我。但是换到淮海路上,还是算了吧。下一次擦肩而过的时候,不知道你还会不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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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以后要叫Corinne Bailey了
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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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 it right - [小玩意]
2008-03-04
据说08天平座流年不利,首当其冲的就是CGX同学……言之有理,虽然我年前就剪了头发转运,但是还……不过,我们不是应该早就过了相信星座的年龄了么。
除了每星期照例有一天晚上特别郁闷,叫小姐妹出来吃吃垃圾食品,感叹一下25岁以后地心引力有多么的显著,生活也就是这样了。仍然不运动,仍然下决心要去健身房,仍然在预约洗牙的那一天因为各种理由不能去,反正好几年都是这么过的,我仍然会心安理得的过下去。
另外有2点要澄清的是:1.我晚上没睡那么早啦,只是不想晚上回家也对着电脑。2.我的发型师大概是个机器人,所以他给我剪的第一个头完全就像VB,而第二个头完全就像桂纶镁,100%copy的,没什么可上照片的,你们是为了看我呢还是为了看我的新发型呢?(第三个头已经想好了,就是tianya上很热的Piksi的发型)

一个21岁的芬兰小女生,在大学里学兽医学,没什么钱但是热爱扮靓,经常出入二手店,最多的衣服牌子是爱吃爱姆和扎拉,在我的想象中她的生活是简单而美好的,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小衣服,小动物和小快乐。她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远在中国的论坛上,很多回帖说她有钱有闲、长得难看、搭配单调等等。我们这个发展中的国家和发展中的人民心态就是这样的,刚扒开云彩看见了一点点太阳就吵吵着要抹防晒霜了,您还是省省吧。

BTW,没有理由地特喜欢这张照片,根本就是个误入糖果屋的小精灵么。我也想要点像绒线帽上的球球一样简单干净的快乐——所以,请在我办公室附近开一家二手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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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刮了两天大风以后,我就知道今天傍晚天空会变成这个样子——然而我没有拍照。那时我在开车,路灯还没亮起来时天空是最暗的,西边还有微弱的光线,而后视镜里的东边已经拉上了沉重的黑幕。转过一个弯道后,似乎周围的车都消失了,只有一马平川的二环路,车的前挡风玻璃之外就像正在上演一部公路片。
又剪了头发,正儿八经进化成下面桂纶镁的发型,很高兴的是任凭大风怎么吹甩甩脑袋又恢复原状,再也不用为头发分缝纠缠不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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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 for good - [午夜场]
2008-03-01
时隔多年以后,发现还是蛮爱陶喆。*7月出生,身高175-182,有才华而沉稳,风趣幽默,会一门以上乐器,英文流利,长得不能太好看*星号中的部分只要符合任意3条以上基本就是我的控了,可见陶喆全符合,其次大概就是Eason了。
不太喜欢西直门地区,一年中去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北展、动物园和首体都是带有浓烈俄式风格的建筑,中间穿插动批和钱柜,以及造型酷似联通logo据说能把外地司机绕哭了的西直门立交桥。有时候在夏天经过,永远尘土飞扬,砸地机(姑且这么叫)哐哐响,远远望着北展尖顶上那颗红星,仿佛一下回到了70年代,就马上很想立正敬礼。再往西则是更加俄式建筑的军博(据说免费开放了)和俩超级避雷针——世纪坛和央视,北京最宽敞、最规矩、最横向发展的场所都在这儿了。这几座建筑连成一排从眼前缓缓过去的时候,真的就会让人很绝望——总的来说,正是这个城市经常给人的感觉。
没有奥运这档子事儿之前,演唱会首选工体,挤挤嚷嚷的三里屯地区,即使再热闹也显得合情合理。后来工体修缮迎奥运了,首先来北京开演唱会的就锐减了一半儿,另一半全跑首体去了,后来首体也修了,今天这场就是刚修好的头一茬儿。
没暖场,没嘉宾,没道具,整个儿一三无产品,他就在台上连着唱了快仨小时,专辑里的歌一首首的过,真是实力唱将,灯光音效也无可挑剔,只是介于首体舞台的设置,离大部分观众太远,互动不够,本以为他能下台跑到内场绕场一周,老娘能趁机揩一把油,结果人家连下去的意思都没有。
在《今天你要嫁给我》之前那段印度音乐和舞蹈很棒,鼓打得非常好,lead dancer也超棒的,唯一有点遗憾就是好象没有西塔琴。如果没看错的话,似乎是用电子键盘模拟的西塔琴声,Eason演唱会都有呢。果然是守旧的巨蟹座,今天的team和03年香港那场几乎没换人,在介绍的时候都说是“好兄弟”“大哥”“认识七八年了”,感觉还蛮好的。
好久好久没听黑色柳丁了,在现场听到还是很震撼,他和其他歌手很大的不同就是idea很高,自己经常被现实折磨着,无处宣泄,很多歌里都有沉闷的压抑。
笑话时间:今天坐我旁边的男人全场都在和我PK记歌词,虽然挺没劲的但我也不识斗,还就真较劲起来。经典老歌《天天》、《小镇姑娘》什么的都能势均力敌,唱到新专辑里的歌我就瞎米了,因为根本没听过。那男的摇头晃脑地在那儿跟唱《太美丽》,还不时得意地瞟我一眼。但进行到英语歌环节老娘就大显身手了,尤其到Hey Jude的时候,完全奠定了胜局。
最后两首歌仍然是《找自己》和《爱,很简单》。有点遗憾没听到《沙滩》,但是听到了陶版《一无所有》很惊喜,他是向台下的原唱者致敬。我留意观察了一下,只有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内场第三排那顶白色棒球帽才扬起手,做了一个peace sig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