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平安夜是这么过的:
晚7点,在空无一人的超市饮料区货架,缓缓地推行一辆空空的购物车。我在找曾经很爱喝的一种绿色纸盒装的马来西亚产茉莉茶,未果。曾经它们存在于某个品牌的超市进口饮料区,和五颜六色的印着外国字和热带水果包装的果汁混杂在一起,即使只有一小排,也能让我一眼就认出来。但是突然有一天它没有了,我在这个区域转了两圈,还是没有,我又没有询问店员的习惯。我只好扔掉购物车,在结账处拿了两包彩虹糖,悻悻地离开了。
我不爱问路,不爱问售货员任何问题,在半夜的便利店结账从来不说话,以至于总是夜间值班的那个小姑娘一度认为我是残障人士。而许久以前,我并不是这样的,家里的老人教我:人笨,就得嘴勤快啊。但为什么我会变成了现在这样,你一定知道,这是某个人在我身上留下的印记。
我们都曾经因为交往过某个人而改变了自己的某种特质,比如从此爱去健身房,从此不吃兔子肉,从此开始喝酒……从此,短短的两个字,或许就是标志一段感情的开始或结束的定语。
晚8点,我在家里正襟危坐,往嘴里一颗一颗塞彩虹糖。
有时候等含化了,当它变软,轻轻地咬下去,有时候刚放进嘴里就咬,听得到外面的糖衣碎裂发出声音,在口腔里必定是一声巨响。从秋天开始,吃彩虹糖成了我业余的一大爱好,它们是如此美味,多汁,而且有很多口味,现在我已经能分别出吃到的是橙子果味还是青苹果味,并热衷于在各种场合秘密地咀嚼它们。
还是要声明一下我推掉了趴体,推掉了约会,推掉了饭局,以证明自己不是个怪人。在回绝的短信、电话、微信里,我说:现在年纪大了,在人多的地方头晕……对方都善意地接受了我的理由。是的我年纪大了,而且我一个人呆着凭不觉得孤独。
我会点上香薰灯洗澡,会听午夜的调频,即使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在路灯下面的影子也觉得很有趣。
-
2011年注定要发生很多变化。
比如我开始使用团购和淘宝,但微博是绝对不用的。
比如我开始讨厌中学时最喜欢的那个歌手,比如今年的奥斯卡题名片中,我喜欢的顺序从少到多分别是:黑天鹅、国王的演讲、社交网络和127小时。
开始深夜在淘宝上出没,用旺旺和卖家交换意见,清理购物车,坐在暖和的被子里,穿着优衣库粉色毛绒睡衣,电视的声音做为背景。刚刚熟悉很多人多年前就乐此不疲的事情。说真的我昨天才知道“拍”在淘宝术语中是什么意思。
很out,说好听点是old fashion,从来不跟风,本能地痛恨流行事物。但是买了ipad 2,连自己都觉得矛盾。
还有猜星座越来越准,包括猜月亮星座。事实上猜商品价钱也是我一直以来的长项——如果在求职简历上写上这一项,不知道会不会被青睐。
所以听到Esperanza Spalding的歌,第一个念头就是她一定是天秤座。
看到那张cd的封面,更加确信无疑了。只有出生在秋天的人才有这样的嗓音,这样的长相。
-
我搬了家,换了车,离开以前居住的地区。但是难免藕断丝连,比如没有用完的干洗卡,或者熟悉我发质的理发师。还有美甲,按摩,经常坐的咖啡厅的那张椅子。连从二环的这一端搬到那一段都如此困难,何况告别一段感情。
显然是断不了。
其实也不怎么联系,只是在某些时刻总会想起这个人,脸已经模糊,只有细节记忆犹新。有时过于细节了,甚至我都怀疑是不是属于他,那双灰色羊毛手套,阳光下的侧影,习惯左手拿烟⋯⋯回忆中的回忆,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所以在电影院里看inception的时候,我低下了头。大屏幕上是女主角把旋转的陀螺锁进保险柜里的画面,还有梦境中建立的城市只剩下残骸,空中坠落的高跟鞋,一系列非常沉重的意象,我只能选择低下头去。
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整个气氛都变的浮躁了,徐静蕾在沙滩上奔跑,李亚鹏在海边举着空空的手,号称这部电影最精华的部分,我不禁笑了。旁边的人也笑了,我挪了一下腿,踢到了自己脱掉的ugg,原来冬天都快结束了,我也培养了自己定期到影院看烂片的习惯。还有,我比以前变得硬朗,也许仅仅在外表上,随着年龄增长,已经失去了以前饱满的轮廓,衣橱里充斥着灰,黑,军绿和驼色,首饰都是沉重的设计抽象的金饰。
变化从内心开始,慢慢沿及表面,又反射回内心,最后一个人就彻底变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非常艰难的过程,却被轻描淡写地问道“你换发型了是吗?”
我只能盯住面前冒热气的茶,一直到它变凉。
和女人比起来,男人显得非常粗糙,漫不经心和健忘。当他又一次用同样的措辞赞美我的眼线时,我终于没有了耐心。几分钟后,我独自走在路上,路两边是热气腾腾的小饭馆,烤串摊子和闪着诡异霓虹灯的小店。这么冷的夜里,竟然有飞虫飞过,向着炭火飞过去了。
-
板鸭队夺冠之夜,他打电话给我。“Hey!我们赢啦!”
我们?他倒很快把自己不当外人了。
他从马德里广场传来的声音喜悦而嘈杂,而我这里天还没亮起来,万籁俱寂。我们生活在如此不同的世界里。
北京——里约热内卢——里斯本——马德里,这是他这几年的轨迹,而我:北京——旧金山——台北——上海——北京,我的旅程已经结束回到了原点。
上一次通电话的时候,他在圣托佩兹的棕榈树下,我在德州沙漠里,我们用的是中国移动全球通,十分洗具。
生活就是一个茶几,除了杯具洗具还有永远抹不掉的水迹子,让人烦躁。
这回他倒换了当地手机了,来电显是一串000开头的数字,他准备在马德里定居,或者已经有了个叫诺丽娅的黑眼睛西班牙女友,我没有问。
他那个139开头的全球通手机一定还开着,他一定没有忘记那个棕色眼睛的姑娘。(不明就里的请参阅前几篇日志)
这也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在我的世界里,人们都是恋旧而忧郁的,我的世界里永远下着雨,路上的人总是小心翼翼又忧心忡忡,脚下踩着湿粘的鞋袜。
我总是想着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段不能忘记的往事,像我一样。
-
我认识一个设计壁纸的人。
只能这么说,因为我甚至不确定他算不算一个朋友。
在他的工作室,他给我看最新的设计,密密麻麻的动物的脸,猴子挨着狐狸,接着是大象和长颈鹿,还有猫头鹰、鹿、鹦鹉。它们无一例外长着白森森的眼睛。
他说这个设计的销路很好,就像作者出了一本畅销书,第一批发行已经销售一空。我脑子里想象着这样一本全是动物的脸的书的样子。他说如果在晚上的卧室里,贴着这样的壁纸,只有一盏落地灯,映着这些面孔……会害怕么?我问。
其实这是治疗失眠症的一种很好的方式。他说。
他的一个客户花了十个晚上用记号笔把所有动物都加上了一幅墨镜,包括天花板上的。
-
初夏。
应该是一年中最快乐的时光不是么。有人以听到“初夏”这个词就想到刘若英的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有人想起去年彻夜不归在街头甩开腮帮子吃烤章鱼喝啤酒,还有人,比如我,就一直记得十几岁的时候,那几年,每年5月都有几天特别晴朗,天蓝得让人想哭。
但是今年北京在两天之内蹿升了20度的气温把大家的心情都毁了。
就在我穿着吊带背心坐在阳台口上网的时候,楼下传来摩托车外接音响放的lady gaga(-_-),很大声,由远到近,又远了。我探出头望了一下,发现伸手就可以摸到树尖上新长出来的嫩绿叶子。十几年前我的初夏是一整片天,现在只剩这几支树叶了。人太多,太吵,口音越来越杂,整条街道都是满满的,路边的楼高得好像要倾斜下来。这个城市在慢慢的变化,可能就要变成一只钢铁怪兽,脱离地球飞向外太空去。就快了。
北京的中心在悄悄移动。有些曾经的繁华地带衰败了,有的不毛之地建起了标志性建筑。两千万一栋的房子没人住,两亿一栋的供不应求。宽敞停车场,能吃能看电影,能推着婴儿车晒太阳的蓝色港湾人满为患,而地库曲折蜿蜒没有VIP卡停车不优惠,洗手间永远排队的的崇文门新世界越来越不招人待见。这是个享受的年代,何苦在购物这件事上跟自己过不去呢。
-
坚持的尽头是没有意义 - [午夜场]
2010-04-25
喝掉上次剩的半瓶红酒,刷了牙,又开了一瓶啤酒。
这真他妈的可以叫做无可救药了。
本来挺高兴的,突然就不高兴了。原因很简单,听到了不想听的事。
在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出租车上一直发愣,夜风吹着,今年的春天特别晚。街上穿什么的都有,羽绒服加凉鞋的,或者吊带裙配粗线毛衣的,都是保守如我一直不能接受的,就像我永远不能接受露出脚趾缝的鞋,一种近乎偏执的坚持似的。坚持到最后,完全没意义。
想说的就这么多,冰冷的啤酒一下肚,回忆就往上涌。
我还是不会写微博的,绝不。
-

很小的时候我有一个八音盒,后来才知道里面那首晶莹剔透的歌是Edith Piaf的《爱的赞歌》。看了NINE以后我就猜到Marion Cotillard是出生于9月末纤细敏感优雅天枰座女生。似乎在人生的秋天,天枰座才能落入尘埃,才能稳定地发挥自己的能量。就像前几年《两小无猜》里的她,还是一块未经打磨的璞玉。
最喜欢Piaf在加州金色的海边回答记者的提问那一段,平静而睿智,似乎知道自己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
“你喜欢黑夜吗?”
“喜欢,但是得灯光灿烂。”
“黎明呢?”
“得有钢琴和朋友在身边。”
“晚上呢?”
“对我们来说,那就是黎明。”
她蓝色的大眼珠像要撑破眼眶,在每次登台演唱的时候,从年轻时在嘈杂酒馆顶着一头钢丝一样的乱发,到年老时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佝偻着病痛的身体。我羡慕这样用力活着的人,即使生命短暂,但散发的能量远大于庸常人生。
-
她打开门让我进来,完全一副宅女打扮。
睡衣睡裤,黑框眼镜,端着一只大茶杯,手缩在袖子里好像怕冷似的,在睡裤和毛绒拖鞋之间却露出一段细瘦的小腿。
进到光线强一些的客厅,我才看清楚她的眼镜是prada——标榜低调品质生活,我从不知道她戴眼镜;睡衣大嘴猴——不必说了港式流行追随者;指甲是OPI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新系列的宫廷红,带闪粉的诡异红色;杯子外面挂着的茶包吊牌显示她在喝earl grey,杯子里飘着柠檬。
总而言之,即使到现在在我眼里她还是一个肤浅女子,得出此结论是因为我们曾经先后与同一个肤浅男人交往。她2001-2003,我2002-2002。杯具式的编年体。
直到现在,她没结婚,我——结过婚(好吧)。她没小孩,我也没有。她刚辞掉一份人人羡慕的工作准备去美国读MBA,我从美国无业闲逛回来不久刚找到一份不咸不淡的朝九晚五的差事。我们总是在生活的两极,如果不是那个男的也许我们永远不会认识,而且彼此憎恨。
时隔多年,大家都不年轻了,事实上她还比我老两岁。为了她的远行,我特意飞了一千公里来送行,这种由情敌演变成惺惺相惜的微妙感情,委实难以形容。
她不怀好意地试图留下一堆书籍和DVD送给我,难道是成心要害得我托运行李超重么?被我婉言拒绝了。她淡淡地没再坚持。她总是个淡淡的人,而当年我太浓烈,那时候到底怪谁?
至于那男的,通常情况下这种角色只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完成历史使命后就消失在人海,但我的故事向来不按理出牌。我和她都与他保持联系,我怀疑她和他时不时还会在一起,估计她也是这么怀疑我的。这段历史上错综复杂的三角关系真让人沮丧。
她的衣橱里只剩一件孤零零的旗袍,宝蓝色缎面配着嫩绿色盘扣,布料上的图案是绿色和紫色的蜻蜓,她执意送给我,我接受了。回家穿上它,挽起头发,整个一《我和春天有个约会》里的兰凤萍,伴随着黄昏的夕阳,凄凄惨惨悲悲切切。什么呀,我还是被她设计了。
-

在夜里,在晴朗的白天,在下雪的傍晚,我不止一次观察过这栋大厦。不知道为什么,从某天第一次路过它,我对它就充满了陌生而熟悉的敬意。从楼群中穿过,任何一个角度都能看到它,像一个浅灰色的海市蜃楼,但又无比清晰。我曾经绝望地仰视它,在黑暗中散发着孤寂的光——让我只能转头离去。
你曾经问我:如果是电影角色的话,你觉得自己最像谁?如果你再问一次,我会说是An education里的Jenny,十六岁已经太远,但从模糊的回忆里我觉得自己曾经就是那个样子,蓬松而没有形状的棕色头发,刻板校服,白袜子和宁静幽远的眼睛。至少我希望自己曾经是那个样子。
可那是一部2009年上映的电影,你却在2007年夏天清晨问了我这个问题,那是一个带着湿润的青草味道的花园,太阳还不太刺眼,小小的牵牛花蔓上墙来,花瓣的边缘是紫色的中间是白色,在手指里转动久了会渗出乳白色的汁液。三年后在另一座城市,一个初春阴冷的下午,雾气蒙蒙的江边,我站在这栋2007年还没有完工的大厦旁边,在花坛里,我又看到了那种牵牛花。
我做了个梦,梦见在一个很好的天气里,我开着滑翔机从大厦中间那个空洞里钻了过去,心提到了嗓子眼,地面上无数人都在为我欢呼,我脖子上系着长长的围巾,像一个卡通片里的英雄。但钻过去的一瞬间,一切都变了,变化来得太急促太措手不及,我醒了过来。
有时候我害怕变化,更害怕长久地一成不变死气沉沉的生活。究竟还想要什么,还想走多远?我想去大厦的顶楼想一想,会有这么一天的。
-
Almost lovers always do
2010-03-20
今天早上下沙子。下午放晴了,晴得让人有点慌,快六点了明晃晃的太阳还照着高楼的绿色玻璃。
是的我回家了,暖气还是很烫,我的窗口继续整夜不关灯。楼下在挖管道,偶尔有汽车驶过的声音。仍然躺在沙发上看着无声的电视,冬天的衣服几乎没怎么穿过就要收起来了,摊得到处都是。
结束了十四个月的旅行。换了手机,删除了通话记录,设置了拒接名单。开始每周换一次指甲油,每天用眼线,开始不吃垃圾食品,开始工作。
一段荒唐的感情结束得正好,最后仅有的耐心也被耗尽了。那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lucky you.
巧遇7年前曾经烂桃花一枚,他咬着牙说我没变老,但眼神变了。他还是记得很多细碎的小事,我却没有任何触动。7年前——算了吧。
-
The one and the only - [午夜场]
2010-01-19
27岁生日前两天,我失去了一颗牙齿。一切毫无预兆。
带着空洞的口腔去了医院,之后就开始发烧,想想也知道是感染所致。像一个仪式一样,我告别了生命中的头27年,也告别了身体的一个微小的部件。
那颗牙齿曾经一直放在我一条灰色裤子的右兜里,但很快地它就消失了。
我想,组成我身体的这些零件总有一天会分崩离析,先后弃我而去,但他们是忠诚的,基本不会再服从于另一具躯体,但是也有例外……算了,不去想这些。
很多人觉得我生活在一个很无聊的状态里,竟然无事可做。但这是我想要的,这是我希望的,至少目前不想去改变。
至于在夜里奔跑,谢谢啊别鄙视我。我经常这样做,没有处于任何文艺的原因,我本是个糙人,只是觉得在半夜里跑步很爽,只是想呼吸外面的空气就出去了,没有别的。
那天夜里我跑着跑着忽然想起车库的那条小狗,它一直住在车库里,清洁工收养了它。它莫名地喜欢我。或许是某天丢给过他半块吃剩的披萨,从某天以后,每次我出入车库他都紧跟着我。我很久没有回家,它怎么样了?会不会开始追着别人跑?无法想象,因为它每次跟着我的时候,就好像我就是它的唯一。
-
我真的看到了蓝色太阳 - [忧郁狂]
2010-01-13

站在恒隆广场下面,没有退路。马路很窄,而楼房都很大,以至于楼房都是倾斜的。我看到两个女孩在tiffany's里大呼小叫问有没有LOVE系列,然后突然醒悟互相提醒说原来这里不是卡地亚,这个城市的年轻姑娘竟然是这样的。杯具的是,我说的话,她们听不懂,她们窃窃私语的,我懂了。我更讨厌这里了。
后来我就去三亚晒太阳,可是海水很冷,连太阳也变成蓝色的了。
手机停机已久,但我每天还带着它,当做手表、闹钟,以及不知所措的时候掏出来乱按一气的玩意儿。其实我从来不玩游戏,只是重复看日历,17号18号19号,下个月的今天是星期几。
突然一个柔软的声音提醒我关掉手机,原来飞机马上要起飞了。我向空姐解释已经停机了,不会干扰飞机信号的,她像机器人一样眨巴了两下眼睛,我都听到了啪嗒啪嗒的声音,然后继续重复那句话,请关掉手机。
机舱灯光暗下来,没人说话,甚至连呼吸声也没有,我像坐在一群冰冷的机器人中间,很孤独。比这更孤独的是我没有晒到太阳,就又要回到那个阴冷的城市。回家吧,有人说,在脑子里。
但是我连羽绒服都没有,我就这样轻易说服了自己。
常常在晚上觉得饿,然后疯狂吃掉很多东西,不局限于垃圾食品,凡是可以咽下去的我都吃了,然后再慢慢收拾散落一地的包装纸和残渣,胃很满,同时也很空虚,对着调到静音的电视,一个一个整点新闻看下去,同样的内容,我在心里都可以背诵了,一个一个小时的重复,但时间没有重复,一点一点过去了。
天亮了,天又黑了。窗外有时下雨,有时觉得雨落下的速度慢了,轻了,那就是下雪了。细细密密的雪珠,一瞬间又成了雪片,还是很细小,和北方的大雪比起来微不足道。这个冬天我还没看过一场真正的雪。
我穿一件短袖上衣,套上长大衣向外跑去,凌晨三点的马路空无一人,冷空气闻起来很清新,我跑了一路浑身都湿了,空气中的湿雾让我迈不开腿,越来越慢,最后停下来,在路的中央,在两排昏黄路灯的中央,如果现在大喊一声,我会感觉到被释放的快乐,但是我还是没有,不能。不能。
-
是该写点什么的时候了。元旦几天天气很好,一个人走在延安高架下面却晒不到太阳,累了就站住看公车站牌。
江苏路江苏路江苏路江苏路……陕西路陕西路陕西路陕西路……每站的开头都是一样的,头顶高架上开过的重型货车发出巨响,桥下很冷,让人发疯。
很多人跟我说“幸好你元旦没回北京下了很大的雪”之类的话。可是下雪又怎么样?如果我真想回去怎么都能回得去,你们还是不明白这一点。
其实我已经走了很久,好像所有人都没发觉。或许在未来的某天我又成为了一名在写字楼里苦苦加班的上班族,看着窗外灯火通明的街道,长长地叹口气,就像以前经常做的那样。或许那一天,再想起现在就好像一场马拉松一样冗长的梦。那些下着大雨的城市,在雨中起飞的飞机,半夜梦醒黑暗中无声的电视机播放着诡异的画面,到底是不是梦,简直想不清楚。
我最好的10年过去了,也是这个世界最坏的10年。已经习惯去接受一些令人震惊的消息,让媒体每时每刻轰炸着我们失去了弹性的神经。人和人变得很容易相识,更容易相忘。我有了一群很少见面的朋友,同时也有了更多每天都联系的陌生人。
整个2009年我像一颗拼命想脱离轨道的行星,脱离轨道的路走得又远又长又疲惫。总有一天我没劲儿了会被引力一把拉回去,可能会重重地摔在地上,可能再也爬不起来,但是现在我就是想走,像穿了会跳舞的红舞鞋,没法停下来。
我还是会去新元素喝流感克星,去圆苑吃红烧肉,买costa的香草红茶,每年一双ugg,买5种颜色同样款式的优衣库高领衫。今年冬天我做着同样的事情,却在不同的城市。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吗?也许吧,每天都是余生的第一天,只要还活着,就在路上,就继续折腾下去。
-
CCTV6最近很奇怪,周一的半夜放了2046,而周二晚上放的是银翼杀手,这两部电影很像。我顺便又回顾了2001太空漫游、人工智能、闪灵和库布里克的传记,然后天还是没亮。夜里的时间显得特别长,特别隐蔽,只有电视机发着光,电视里是2019年11月的洛杉矶,整整十年以后。这是个预兆。
查了一部电影在他的国家的放映时间,巴巴的发邮件过去,不忘了犯贱地说,到时候我会再提醒你去看,和你老婆一起,反正你们平时也没事儿干么。24小时后,仍然没有回音。我连垃圾邮箱都翻过了。仍然没有回音。
夏天我在洛杉矶住了三个晚上,在一栋只有三层楼的comfort inn里,一抬头就能透过窗户看到我的车停在空旷的停车场里,有时候被太阳暴晒,有时候被月光照着。那时候的洛杉矶很平坦、很炙热。突然我就想去vegas,只是为了看看公路两边荒凉的山和很蓝的天上一片片被撕裂的云。
我就两手空空地去了vegas,午夜坐在超市门口吃冰激凌。那时候胃口奇好,开车的时候也不停吃,一只手握方向盘,另一只手伸到旁边座位的袋子里摸索薯条。
我想起蓝莓之夜,两个女孩共同走完一段路,在高速路的转弯处相互挥手致意,各奔前程。我没有旅伴,或许是因为我有一个被油炸食品弄得油乎乎的副驾驶坐垫。
可是现在我住在一个整天下雨的城市,听着北方一场又一场大雪的消息。在阴冷的十一月底,打开某个图片收藏夹,满屏幕的加州阳光、内华达沙漠和亚利桑那的仙人掌冒了出来,我又想起了那些被太阳晒扁的日子,正午柏油马路的气息,天蓝得很纯粹,而地上是更纯粹的金色沙子,蓝和金,对比太强烈的颜色让人眼睛刺痛。我想起手臂上和颧骨上那些晒伤的痕迹,想起头发被烤箱烤过似的卷曲地在空中飞舞,那些日子,都变成了我去年夏天的超级玩具。

-
好久没写我自己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活在别人的故事里,是男女主角在咖啡店里促膝长谈时站在玻璃窗外撑着伞的那个模糊影子。
我去的城市都在下雨,飞机在雨中起飞,在雨中降落,滑行的时候舷窗外的雨丝迅速向后滑过去。每次下飞机我都迫不及待地找一个costa coffe,在昏黄的灯光下坐在靠着收银台的皮沙发上,背后有一排堆得高高的纸杯,我就躲在那后面,直到红茶变凉。
有人拍了一张照片给我,用蓝牙发送到我的手机上,我从拍摄的角度望过去,只剩下一个空的座位。
我喜欢这种游戏,发来照片的手机名字是"bo",我用蓝牙没有搜索到他。
-
台北。复兴北路。
101大厦在窗外的不远处闪着夜光,电视机里是周日晚间像最后的疯狂一般喧闹娱乐的节目。但是我还是听到了一丝冷清的音乐,但我不敢出声,甚至不敢喘气,不敢动,怕稍微一个恍惚的瞬间就再也抓不住那个调子。
还有一星期就开博5年了。博客只是我一个公开的树洞,定期在这里从一大堆杂乱的词语里吐露零星的秘密。我几乎都忘记了,文字里早就布下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线索,是因为我一直希望他能够找到我。
但是没有。
5年过去了,通过很戏剧性的方式我重新找到了他,但是正如大家都猜想到的,物是人非。我不知道下面该怎么走。也许像一个快走到穷途末路的棋局,或者一段地图上都显示不出来的曲折海岸线,这是两个我暂时能想到的最恰当的比喻。
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20年,其中累计有7年失去联系,曾经交往过3个星期,互发了上千封信、邮件,一起短途旅行过一次。
就这些了,就因为这些,我没法不变成一个忧郁的人。
-
After the story - [小玩意]
2009-09-22
请原谅漫长的时间线,很多时候都在静观其变,事情不发展到一个阶段实在没法写下去。
这一切都源于我和他的那次交谈,发生在song club,东大桥世贸天阶,有兴趣的同学们欢迎去围观。
不知道再过一个秋天或者春天,或者世界上任何一个季节,这个故事还会不会有新的进展,世事难料。但是至少到现在,我认为是个圆满的结局。
-
2009-03-27 22:02:07 - [小玩意]
2009-03-27
巴西,和这里是相反的季节,颠倒的白天黑夜,我不知道那里的人是怎么生活的。他说去了南美洲大陆的最南端,背着20公斤的背包徒步旅行。走到陆地的尽头是一片奇异的森林,去南极的船都在那里出发。森林的深处蚊子铺天盖地,如果没有防护装备,人会一瞬间被咬得失血而死。但是那里的景色啊,他在msn上缓缓地打字,他说,美得让人想哭。
父母无论如何也想不透他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遥远的地方。启程那天的机场,经过无数次怀疑、争论、伤心、难过的两个年过半百的人已经被各种情绪洗涤得千疮百孔。父亲强打精神说,已经开放对南美旅游了,我和你妈去看你,还要看贝利、罗纳尔多,哈哈哈……而母亲一直站的远远的,看不清脸上的表情。他拖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没有和他们拥抱一下,只是点了点头就往海关走去了。
她。
初到异乡的夜里,在狭小的宿舍床上,他屏住呼吸——似乎这样可以像赶走空气一样从脑子里赶走她。她走了,但是他仍然记得那条白裙子,又不太白,裙摆有点支支楞楞的,像巨大的降落伞,他就这样一路下降到底,降到永远不能自拔,一直到感情的深渊里。
南半球并无异样,中央教学楼上那座大钟嵌在浅绿色的墙面上,懒散的下午时分,绿墙热得要融化掉,钟上的指针形成了一只眯缝着的眼睛,远远观察着站在楼前广场上的他。
他在资料室查到了她的学籍证明,在历届毕业照片里看到了她的脸挤在一群带学士帽的毕业生中间,那么显眼,他甚至和她当时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成了好友。那是个邋遢的老头,在那间邋遢的办公室里,桌子上有一圈一圈咖啡杯的痕迹,书堆得好像随时要塌下来,他在那里又听到了她的消息。
老头子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他教过的另一个中国学生。那是个安静的女孩,眼神悠远而宁静,在他的课上她经常那么注视着前方的讲台,但没在看讲课的人,她的目光从讲师的头上穿过去了。她是个独特的女孩,一个天使。他听到这一番形容,是他第二次来办公室闲聊,他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想从别人嘴里知道关于她的什么,但他又为什么费尽周折来到这里。总之,当关于她的事情从那张牙齿稀疏的嘴里不经意地掉出来的时候,他紧张得颤抖了。
他尚未熟练的葡萄牙语成了障碍,老头梦呓似的嘟囔出一串词语,是关于她,但那一刻他竟然又什么都听不懂了。他满头都是汗,老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站起来走到窗边,指着一个方向说,她家的橡胶园就往这里一直下去就到了,也许我们哪天可以过去看看。
他们是坐着一架小飞机去的,降落的时候下面根本没有机场,而是一片很茂密的草地。老头和驾驶员说说笑笑,落地的一瞬间有失速的感觉,在草地上着陆又弹了起来。他紧紧抓住了座椅扶手,闭上了眼睛。
是1月末的一个周六下午,在中国应该是喜气洋洋置办年货的时候,他却独自一人在巴西盛夏的艳阳下,搭乘一架运货的小飞机,穿着件蓝色的麻衬衫,白色裤子,习惯了当地人一样疏于刮胡子,晒得黝黑。经历了几分钟的颠簸后,飞机开始平稳滑行,他睁开眼睛从舷窗的玻璃上看自己陌生的样子,也觉得匪夷所思。
一片一望无际的田野,上面生长的作物大概就是橡胶树了,他从来没见过。叶子绿油油的,树干上有斑驳的痕迹,有点像北京最常见的桦树。她家是一栋像城堡一样的白色大房子,就在橡胶园的尽头。她的祖父60年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再也没回去。
接待他们俩的是她的姑姑,有个很本土化的名字,高胖身材,卷发,画着很浓重的眼线,已经看不太出来是中国人了,颤颤巍巍跑过来很热情地和他们拥抱,贴面颊,清清楚楚地对他说了一句普通话:你好吗?
一瞬间他像被电流击中似的,那个相同频率的嗓音,就在他记忆的最深处,被这一句普通的问候牵动了出来,他愣愣地不知所措。进到屋里,女佣端上了酒和点心。午后的风从宽大的拱形门里吹进来,天色是浅浅的蓝。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怔怔的样子归于没见过世面的留学生的典型表现,所以也没有费心伪装,只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听着别人的对话。
她的家是一个成功的移民家庭,在巴西积累了财富,她的父亲是兄弟姐妹中的异数,年轻的时候定要回到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去,大概是受了南美那么多共产主义领导者的影响。家人都以为不出一年半载这个败家子就会灰溜溜地回来,没想到,她的父亲竟然迅速娶妻生女,并在80年代末在海南圈了一片地,做起了房地产生意。她15岁的时候,父亲的事业正是如日中天,母亲却生病去世了,她一个人脖子上挂了块无人陪伴儿童的牌子,回到了这块父亲出生长大的土地,读完了高中和大学。
她和父亲有隔阂,和巴西的家人也有隔阂,她的人生好像被劈成了两半,不知道该属于哪里。她说着一口从母亲那里继承的漂亮京片子,却写不好中国字。大学毕业后,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她离开了这栋白色大房子,不告而别,拖着一只箱子回到了北京。人人都只以为她是个考不上国内大学混去巴西上学的家境优良的女孩子,她也没利用任何父亲的关系,在一家大公司里从销售助理做起,慢慢地时间就过去了。
这一两年来,父亲一直在放低姿态,主动接近她,她27岁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辆玛莎拉蒂、五年的全险和一张金额不详的中石化加油卡,她终于经不住了,开始接受这一切。
在她28岁生日前夕,父亲的公司给了她一个管理层的职位,她辞了职,专心进去做事了。从此以后,生活又进入了另一个篇章,她变成了那些永远在夜航飞机的商务舱里打开笔记本看各种报表的,戴黑框眼镜只喝矿泉水的女人。她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暑期旅行里也经常会看见这样的女人,她曾经取笑过她们,那时她的生活是多么丰富多彩,大把青春岁月,很多男朋友,很多未知。戴着那顶宽边草帽,踢踢拖拖的大裙摆,那仿佛是不久之前的事,又像已经过了一百年。现在一切都变得很现实、很忙碌,她不再回巴西了,美国和加拿大是她拓展市场的主要目的地,比起那个天长地久的24小时旅程,那些飞往北美的航班都很短暂。飞机起飞后,她似乎能听到时间的声音在机舱外面像流星一样划过,她知道她会一直这样下去,一直到老。
里约热内卢的春天又到了,第二个学期结束后,他将以交换生的身份离开这里前往葡萄牙里斯本大学,他想毕业后去西班牙继续上学或者工作——葡语和西语像天津话和北京话一样接近,而且西班牙的大学比葡萄牙和巴西都好的多。橡胶园已经成了他经常会去的地方,在熟识了她的姑姑之后,他还认识了住在那幢房子里的其他人,她的姑父、叔叔、表弟和两个表姐,还有她家的佣人、雇工,以及一只名叫维拉的狗。维拉已经很老了,每天趴在门口除了睡觉、流口水,就是若有所思地看着远方。
他觉得是时候该走了。
临行前,几个要好的同学给他开了个欢送Party,一直闹到很晚。天色已经渐渐发亮,他独自回到宿舍里整理行囊,在装厚衣服的抽屉最深处竟然找到一本破旧的《笑傲江湖》下册。他坐在一堆凌乱的行李里,津津有味地翻看起来。
-
占个坑先
-
2008年9月28日晚9点43分,当那首歌在工体响起的时候,我看着他拨通了手机,然后举得高高的对准遥远的舞台。旁边几个少男少女也纷纷举起了自己的手机,一片五颜六色的屏幕亮着,闪。
原来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么一个人。
在散场的人群里,他走在我前面没有说一句话。广播里的女中音播放着“请同志们有序离场”之类80年代的话,很多人都笑了,一地的可乐纸杯和爆米花的残骸。在29号凌晨三点的电话里他说,天亮了我就去巴西。
和她走的时候的航班一样,清晨离开,经停马德里,空中飞行时间超过个24小时。我尚未完全清醒,在盘算着整夜不关手机这个习惯要不要改。24个小时,在飞机上。如果不崩溃的话,或许在狭小的机舱里思想会产生什么质的变化。看来他早就计划好了,看演唱会是他向自己做的告别。
这个金牛座男人。他没有等到她,从此断了联系,她没有再出现在公司里。突然有一天她们部门的人说她早已办好离职手续,工作都交代得妥妥当当,只是事先没有公开。所有人都表现得很镇定,只有他心里像发了狂,好像他们都早知道,都保守着这个秘密,只有他,那天晚上,只有他以为她去休假了。
这是一个阴谋,很多睡不着的夜里他翻来覆去地想。他在航空公司查到了她的回程航班,她回来了,或许她又走了,又或许她根本没有回来。至于什么傍大款的传言,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像另一个传言,渐渐变得面目全非。有人说她家里有军方背景,资产都在海外,他们说她出生在北长街上的那个显赫的大院。真八卦啊他想,他憎恨那些道貌岸然的同事,戴着精心挑选的领带,黑框眼镜,无框眼镜,口沫横飞地议论那个已经消失的女人。他甚至有点报复的快乐,她消失了,他们永远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包括他自己。
他就这样从别人的嘴里听到关于她的事,只字片语,细枝末节,慢慢地拼出了她的骨骼、经络、血肉。她留在他心里。他开始学葡萄牙语,深夜里google earth那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给她曾经读过的那所大学一封又一封地发文法不对的申请信。10个月以后,他收到了入学通知书。
-
我几乎把这里所有的饮料都点了一遍,去了三趟洗手间。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抽了大约十二根烟,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他看上去有点憔悴,穿一件很旧的灰色T恤和运动裤,但是从气色和精神状态来看我打赌他半年年没进过健身房。
他发现我在走神,猛一下攥住我的手腕,那天正好带了串水晶手链,生疼。他盯着我的眼睛,说:你不想知道后来我怎么办了吗?
我赶紧把手抽回来放到桌子下面揉着,说:钥匙肯定是放不回去了。你只能破釜沉舟,面对她,说出你的想法,同时也有最后一点儿幻想,希望她和你不只是一夜情。
他笑了,从牙齿缝里吐出一口烟。他说:我自打一开始认识你的时候,有人就跟我说你跟其他女孩儿不一样,什么话到了你耳朵里就跟掉进大海里似的,你会一直琢磨,但是从来不说。这件事儿我在心里憋了很久,我心里特难受,但我找不到人说。我天天在家里冥思苦想,突然想到了你,虽然我们以前不是特别熟,你以前可能不知道我是这么一个人……其实我不是这样的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的。
我看着他。他是前同事的朋友,是在一个很喧闹的环境里互相引见认识的,之后各种场合里又见过几次,没什么深刻印象了,但是距上次见面大约是一年前,他的确不是现在这德行。以前我对他的了解也就是一典型北京80后小青年,各方面都不错,因为太不错了以至于有点胸无大志吃饱了混天黑的样儿。但是现在坐在我对面这个男人似乎深陷在某种情绪里,不能自拔。
其实我对他口中的那个任盈盈并无太多兴趣,这本来就是个藏龙卧虎的城市,当然也盛产狐狸精。即使开着玛莎装低调装白领也不过是个有追求的二奶而已,在恩主儿的面前,我不信她还是一副这么清高的样儿,那倒成小龙女了。
他后来才知道她大学是在巴西一所天主教学校上的,葡萄牙语说的特棒。她提起过里约热内卢山上的基督像,在任何时间和角度都能看到那座雕像站在山上,伸出双臂,微微低着头俯看他的子民。她说,只要看到基督像心里就很安全,耶稣庇护着城市里的每个人。里约一年四季都有很热烈的太阳,也有倾盆大雨和台风,那里结出的瓜果有这里的三倍大,一顿饭吃一个西红柿就吃饱了,在蓝天白云下有很多不知名的花,还有很大的蜜蜂和蝴蝶。小时候在格林童话读到的牛奶和蜂蜜的故乡原来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他听得有些神往了。
我忍不住说,这一段儿肯定不是你俩419那晚上说的吧,看来她回来以后你们又在一起了,有戏啊。
他掐灭了第十三根烟头,眼皮也没抬地说,什么戏?我和她连台子都没搭起来。
我想也是,人家有大款傍着能跟你走么,顶多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他点燃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烟,说: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大家都这么觉得,包括我。我从航空公司查出了她回程的航班,就到机场去等她,那天我简直像疯了似的,不管她和谁在一起,我就是要见她,跟她摊牌。
-
已经被耳朵过滤掉的流言,突然变得栩栩如生起来。男同事A曾说经在一辆银色跑车里看到了她(现在他可以确认这是真的了!),而女同事们经常议论她价值不菲但看上去平平无奇的衣服和鞋。他们越来越有把握地推测,她是有钱人的二奶。
他不愿意信这些,如果是真的,为什么她要努力地工作?而每天上班下班,只看到她一个人出出进进,一往无前的样子。他承认她与众不同,甚至很神秘,很少与同事为伍,但聚会的场合她也会礼貌地出现,即使是一个冷冷的旁观者。
早晨七点三十七分,他终于把她的车停在机场高速边上,摇开车窗点燃一支烟。高速路变得很长,他觉得怎么都开不到头了。
两小时以后,他把车停进了她的车位,小区保安木着脸从值班室看了他一眼,就打开了铁闸。他很想从保安那里打听到一些事,但最后还是没开口。这是个很普通的九十年代建成的小区,有几幢楼,一个花园和一排健身器械以及无数狗,他努力回想她家里的陈设,白的床,黑的实木柜子,橘黄灯光的卫生间……想到这里他的心又抽紧了,他想起昨天晚上没能看见的月亮。
他做了决定,把钥匙放在驾驶座位上,然后关上了车门。他知道五分钟后车门会自动锁上,他不必费心如何再面对她,等她回来,他会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等到电子锁发出咔的一声,他才心满意足地转头离去,他觉得自己做得很大方,很潇洒,他自己都被感动了,如果现在她坐在车里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一切就完美了。他还穿着昨天那件淡黄衬衫,领带塞在裤兜里鼓鼓的,他一边走着一边下意识去摸右口袋,除了领带之外,他摸到了一把形状独特的钥匙,他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他想了很多办法,但是还是不能像变魔术一样把那把玛莎拉蒂的钥匙放回车抽屉的最深处,两周马上就要过完了,她要回来了。
-
他甚至忘了看一眼夜里的月亮,在她的白色大床上能看到周围的灰色楼群和一角天空,月亮一定就在那里,他伸出手去,摸到的只是虚空。
他醉得厉害,胃里清酒和海鲜的残渣翻腾不已,脸很烫。他翻了个身,压到了几绺她的头发,他几乎要大声道歉,但是喉咙里有一团火,说不出话来。他撑着坐起来,手掌下面又压着她的长卷发,牵牵绊绊好像满床都是她的头发,像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他在黑暗中惊慌起来。
等他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她又穿上了昨天那件白裙子——他讨厌这条裙子,早知道昨晚应该在她脱下的时候,他眼疾手快地扔到阳台外面去。
她催他快点起来,开她的车送她去机场,然后停回车库,接着回自己家换个衣服去上班。她站在门口看他慌乱套上衣服,脸上似笑非笑的。他突然记起昨晚他马上要喝醉的时候,她已经吃完了,坐在一旁手托着腮帮子,也是一副这样的表情。
他帮她拎着箱子等电梯的时候盘算好了,要在电梯里抱住她。但是门一开,早晨遛狗的主人和他的狗蹲踞在电梯间一角,都耷拉着眼皮。他不敢造次,只好不作声跟在她后面。
他才知道她要去巴西,清晨的头等舱,经停马德里,飞行时间超过24个小时。她变戏法似的拿出一顶宽檐草帽,俏皮地歪戴在头上。冷清的机场里偶尔有一队空姐拖着箱子走过,她们也忍不住看她。他默默注视着她暴露在秋天空气里的肩膀头、手臂和锁骨。她好像比夏天时丰满了一点,即使昨夜睡得比他还少,却精神奕奕的。他在她面前自惭形秽起来。
他知道巴西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她这一身装扮再合适不过。他从一开始就觉得她的美虽然不具任何攻击性,但是无声无息地侵占进来,霸占了他心里的全部地方,再也挥之不去。
他只能送她到海关口,临别时她的嘴轻描淡写地在他嘴唇上碰了一下,他觉得这是一个比握手还客气的吻,恐怕吃完一顿饭在餐巾纸上抹抹嘴都比这热烈些。他看着她长裙曳地的背影,手里的钥匙当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他几乎想从机场沿着高速路走回家去,但最后还是懦弱地钻进了她的小白车。他开始像个警犬一样寻找着什么蛛丝马迹,终于从抽屉的最深处找到了一把车钥匙,上面有个显眼的银色三叉戟标志。
他想:原来传言都是真的。
-
后来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太快,让人措手不及,他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有些混乱。反正那女孩没完没了的哭,刚开始泪眼婆娑地站在他家门口按铃,他在屋里站着,环顾了一周,他知道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从门缝塞出去而把她打发走了。然后门铃声变成了砸门,哭骂,他怕邻居会投诉,不得已还是开了门。
然后两个人都僵持着,一直到光线昏暗,看不清彼此的脸。屋子里很静,女孩的眼泪掉在地板上的声音他都能听得到,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后来女孩又跑到他父母的家里,坐在客厅沙发里好像一棵萝卜生了根,也不说话,只是坐着哭。他母亲坐在女孩的对面,他躲在父母的卧室里,父亲走过来,竟然给他递了一支烟。父子俩头对头抽着烟,这还是二十几年来的第一次,他看到一种表情在父亲的脸上漫延开来,但是被烟雾遮挡着看不清楚。好像是一种同情,又似乎是感同身受的理解。一瞬间他强烈地感觉到父亲是爱着他的,母亲也爱着他,即使家里还有一个外人,坐在他最喜欢的沙发上,占领了他的地盘。他突然想哭,他爱爸爸妈妈,但是一切的起因,都是因为他心里偷偷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女人。他再注意她的一举一动时,已经是秋天了。女孩以被抛弃的前女友的身份,在夏末正式退出他的生活。最后一次见面时,她恶狠狠地说: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王八蛋,我要彻底把你搞臭。他第一次知道这个女孩除了擅长打瞌睡、逛街、哭之外,还有两排白森森的牙,他甚至有点惊喜了。
而那个女人,他闹分手的时候她也安静的出奇,他甚至一个星期都在办公室看不到她,她也不再经过他的办公室了。
秋天的晚上经常莫名其妙刮起大风,有一天他加完班走出大楼,平地里卷起一阵狂风把他的领带吹了起来,像条蛇似的扑到眼前,他低头把领带塞进胸口的衣袋里,再抬起头的时候,看到了她。
她穿了件白色吊带长裙,挺冷的天还光着两条胳膊。她笑盈盈地打了个招呼,指甲还是紫红色的。她说,今天开始休年假了,晚上路过来拿点东西。
他的嘴唇翕动了两下,发出了一串含混不清的声音,大意是:要两个星期见不到你了,请你吃顿饭吧。
他觉得自己蠢到了家,折腾了好几个月,从夏天到秋天,只是为了今天遇见她,和她吃顿饭么?而且她还爽快地答应了,他跟在她后面往公司附近那家日本料理店走去的时候,心里就知道,今天晚上他会一直这样蠢下去。
-
电梯门一开,他刚要出去,却被她迎面一把推回了电梯里。她说,陪我去洗车。她的紫红指甲掐住了他领带,他低头一看,那颜色红的,简直指尖要滴下血来。
电梯不断下降,他找不到话题缓解这十几秒的空白,只好低头盯住她的鞋。虽然她很少穿露脚趾的鞋,但他知道,她的脚指甲也是紫红色的。
昨天他经过她桌子,看到她翘着二郎腿打电话,脚尖钩着鞋子晃来晃去,他清楚地看到,是紫红色,和他想象的一样,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秒,但他甚至看到她小脚指甲边缘上颜色缺了半块。一定是被鞋子磨掉的,他开始想象鞋子里秘密的某处可能会留下那块小红色,像一张张着的嘴,在他心上狠狠吸了一口。他好像真感觉到了痛,不由得弯下腰来。
到了地库,他跟她走向那辆白色TIIDA,他很一直很纳闷,问题几乎要脱口而出,但他清了清嗓子,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有太多问题了,他会一直喋喋不休地问下去。
比如为什么她总穿黑白灰,只有指甲是紫红色的?为什么像她这么一个雷厉风行的女子,竟然会开日本车?还是两厢的?为什么她似乎只对他青眼有加?不,这绝不能说出口,他怕她轻看了他。
晚上他又打开那本《笑傲江湖》,随手翻到一页,默默读起来。那是令狐冲一行人攻上光明顶声讨东方不败,东方不败一根绣花针扎进了任我行眼睛,任盈盈用线穿过针眼,轻轻一拽,把深至没顶的针拔了出来。他每次看到这里都忍不住惊叹,从他还是个少年,第一次读金庸小说开始。
最开始他欣赏王语嫣,那时97版天龙八部播得如火如荼,他偷偷收集李若彤的贴纸,有满满一铅笔盒。后来上大学了,宿舍里一群半大小子经常聚在一起吹着啤酒神侃,几个人都说小昭才是武侠小说中最完美女主角,他开始慢慢赞同这个观点。然后工作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他知道,再往后下去,他会一直只喜欢任盈盈的。
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受了很好的教育,从小学开始一路顺顺当当的,高考时父母舍不得他去外地,硬让他填的都是本市的志愿,最后被第二志愿录取,那所学校离家就3站地。大学糊里糊涂地毕业了,带上学士帽那天,他还是懵懵懂懂,好像没上过几次课,没追过几个女孩子,4年就过去了,而且永远不再来。那天好像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阵风刮过来,树叶落了他满头满脸。他愣愣地站在树下,看着周围欢呼雀跃的同学,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难过起来。
找工作也顺利的离谱,按照北京男生最好找工作的惯例,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被一家不错的公司看中了,然后就遇见了她。
他总是想,如果这是一个故事的开始,那么到结尾,他们一定不会在一起。他进公司半年后,才偶然知道她的年龄和出生日期。凭这种龟速,不可能会有什么火花产生。
是他自己不愿意上前,他知道很多男同事都默默关注她,不论结婚的未婚订婚的。她大步流星地从他们部门穿过的时候,总有几个脑袋从格子间里冒出来。在茶水间里他也听到过对她的议论。他觉得办公室男人之间的流言比女人还八卦,他鄙视他们,不愿意参与他们的话题。
她是天蝎座,79年出生,比他大三岁,实际上是两岁零7个月。他甚至想到以后向妈妈介绍她的时候,可以用上“女大三,抱金砖”这句话……不不不,不可能的。他微笑着否定了自己,他差点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名义上的女朋友。
那是个22岁的女孩,睡着的时候呼呼地喘气,像个小兽。经常在他家两人看着电视或者打着游戏就睡着了。他不知道人怎么会有这多觉可睡,那女孩子整天迷迷糊糊地,经常刚离开他家门铃又响起来,他就环顾一下四周,把她落下的手机、钥匙或者头发绳从门缝递出去。
那天很热,女朋友却缠着他去逛街。西单大悦城门口一片混乱,他自顾自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一回头身后却没了人。后来在人群里他看见那女孩子在焦急地找他,眯着眼睛,脸上流着汗,离他站的位置越来越远。他不是不想叫她,是因为突然间忘记了她的名字,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他知道一时半会儿不会被她找到了,因为那迷糊女孩的粉色手机正捏在他手里。在人群里,他觉得自己得好好思考一下,做个决定。后来,他决定,等他被找到的时候,就提出分手。
-
反正呢,就无法想象任何一个春天,秋天或者冬季出生的人能有这样的声线。沉闷的尽头是无穷的爆发力,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
结结实实地被堵在台基厂的林荫道里,突然下起大雨,抬头看着树叶缝隙的雨点掉在车窗上,听着这歌,让我想起英国,想起初中时最喜欢听的wetwetwet,那张Picture This专辑,封面是乐队成员的油画像……前尘往事啊,呸呸呸不提也罢。
我看中这个男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有点落寞,在电影里经常扮演失意的男子。《玻璃之城》里他唱Whiter shade of pale看着黎明和舒淇跳舞的表情,我想我到了八十岁也会记得。还有《十二夜》里,他和美丽的张柏芝很合衬。在午夜的机场快线里,两个人都不说话,那个场景我也一直记着。

-

老娘为了搏出位容易嘛真是的!
曾几何时老娘还是貌似小白的一张脸,那时候也是烟酒不离,爱好就是一手抄酒瓶子一手夹着烟坐在床上看电视(这是什么日子啊)。
暗无天日的生活过了不知道多久,开始愿意出来见人,出门前含一大口漱口水,沐浴更衣推开门太阳照进来,骨头缝里几乎冒出一股烟,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感觉。由于我是星座书和血型论中极典型的那一类,表现出的性格和内里基本截然相反,所以被我表面现象迷惑的最后都恨我入骨。
都忘了那是哪一年了,某男见到我涂黑色的指甲油还大惊小怪,另一个被我从楼上扔下来的酒瓶吓到扬言要报警,我不过是开开玩笑。倒是有个警察,我记得那年他25岁,没完没了跟我唠叨做笔录注意事项一二三——啊完全记不得他的样子,反正是在一个夜里分了手,他继续去做笔录了。
然后我是怎么就转了型呢?今天晚上喝了两瓶,呃,可乐,还是想不清楚。大概每一个女人都有这样一个时期,或长或短,突然有一天这个时期就过了,永远不再来。
想起来还蛮怀念的,呸。
-
除了气温骤升至37度,没什么不一样。还是滚在沙发上听Diana Krall,简直分不清是今天晚上还是昨天晚上。
夏天总是这么没头没脑地过,过了很久还是夏天。差点忘了在暴雨之后,风球之前去了香港,在star ferry上挨着一个艳丽的印度女人,她面朝着海,似乎很惆怅,手机盖子开开合合。异族人的惆怅看起来总是有点滑稽的,配上浓烈的为掩盖体味散发出的香水味,还有船的颠簸,下午的太阳,我的眼泪简直要涌出来了。
后来下船时她突然转过来说了句thank you,没头没尾的,她有一双真诚的大眼睛,黑眼睛,只是那热乎乎的咖喱气味……我本能的回应了她:“呕”。
然后那天晚上晃到半岛,去得有些晚,很多店都打烊。二楼露台上在奏欢快的四重奏,楼梯旁一个小小的牌子写着“赵府喜宴”。门口一辆玛莎拉蒂驾驶座上跑下来一个蓝衣女子,钥匙丢给泊车的便冲进门去,估计是喜宴迟到的宾客。银色高跟鞋在台阶上咚咚地踩过,像一串鼓点,她是美丽的,但是已经不再年轻。
在香港向来没什么创造性, 人都变成了单细胞生物,看到货就双眼放光,一连几天只说英语,对出租司机的搭话不理不睬。只有晚上回到酒店才软化下来,倒在堆满床的购物袋里。我大爱的DKNY鞋,BCBGirl花裙子,还有和欧巴桑争夺一番才到手的三只Gucci(分别是粉蓝、粉银和粉粉)(-_-)(没错老娘就要扮少女!),以及补充了一年份的各式YSL彩妆,都是支撑我战胜抑郁,度过夏天的宝物啊啊啊啊
不过购物的快乐在夜机降落那一刻就烟消云散得差不多了。我认识的很多人,即使不是当地土著,也跟我说:每次回北京才感觉接了地气,在其他地方都是飘着的。所谓地气,不就是土腥味么,永远在施工的城,这土腥味让我顿时兴趣索然。
人活着真没劲。我突然对出租司机说。他说,是阿,油价也涨了,还不知道给不给补贴呢。然后和我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
-
差点就变成一月一记了,我知道很多事发生,很多事结束,但就是不想写,我想法太多,手指打字速度远远追不上。可是这样怎么增加点击率呢同学!
我这二十几年里没认真做过什么事,上学、恋爱、吃饭、睡觉,从来都是漫不经心的,有时候即使我很认真也会被别人看成很懒散。唯一能称得上勤勤恳恳的这些年没有中断的,就是宅。
从我不知道这叫“宅”的时候,我已经很宅了。小时候楼下一群孩子玩捉迷藏,我独自在家咬牙切齿地弹钢琴,长大后逃掉绝大部分的课,一个人在宿舍看小说,现在我在沙发上和毯子滚成一团,把空调开得很冷,听Diana Krall,散落一地的巧克力还有半瓶歪倒的三得利乌龙茶。连下了八天雨后终于放晴,暑气上升,一年中最长的两个月已经来临,我终于扔掉了一箱酒瓶子,开始和谐地宅着了。
空气里很焦躁,城市隐藏不安,有时在人群里穿行会听到很多窃窃私语,每个人都压低了声音说话,好像静待着什么大事发生似的。这已经变成了一个人造城,一座又一座奇形怪状的楼立起来,走在人造的凹凸不平的路上,淋着人工降雨,吃着机器生产的食品和撒满农药的水果,用消毒液洗手,喝下很多漂白剂。即使过着这样的生活又能怎样,顶多在暴雨的二环路上密闭的车窗里用手捂住嘴,压抑地大喊一声而已。







